舟過荻塘

基本信息

【名稱】《舟過荻塘

【年代】宋代

【作者】沈與求

【體裁】七言律詩

作品原文

舟過荻塘

野航春入荻芽塘,遠意相傳接渺茫。

落日一篙桃葉浪,薰風十里藕花香。

河回遽失青山曲,菱老難容碧草芳。

村北村南歌自答,懸知歲事到金穰

作品注釋

①懸知:料想,推想而知。

②歲事:農事。

③金穰:指豐收之年。

作品簡析

詩人創作,言在此而意在彼,稱之為“寄託”。詩中的“遠意”點明此詩有寄託。寄託和形象思維是分不開的,那么,詩人是怎樣通過舟過荻塘時所見的景象來寫“遠意”的呢?首先要弄清“遠意”是什麼,詩人是個主戰派,他的主張肯定與昏君奸佞不合拍,難以在朝庭立足,退隱便是最好的一條路。

頸聯看似寫景,實為寄意,“河回”“山曲”,“菱老”“草芳”,本無矛盾,詩人卻用“失”和“難容”把它們對立了起來,造成弦外之音,表現得隱、深、曲、婉,因而含蓄雋永,給人以思考的餘地,增強了詩的魅力。其它三聯貌似描繪景物,蘆荻初芽,春臨荻塘,夕陽在山,碧波蕩漾,荷香十里,村歌互答,豐收在望,仿佛王維筆下輞川風光,像是孟浩然詩中故人農莊。其實有更深刻用意,意在說自己“歸去來兮”,“胡不歸?”字裡行間蘊含著對農家生活的嚮往。

作者簡介

沈與求(1086~1137)宋代詩人。字必先,德清(今屬浙江)人。公元1115年(徽宗政和五年)進士及第,補歸安尉,累遷通判明州。高宗召對,除監察御史。歷兵部員外郎、殿中侍御史,以議遷都事,出知台州。召還,再除侍御史,遷御史中丞,移吏部尚書兼權翰林學士兼侍讀。出為荊湖南路安撫使、知潭州,未幾奉祠。公元1134年(紹興四年),起知鎮江府兼兩浙西路安撫使,召除參知政事。次年,兼權知樞密院事。後隨高宗至建康,遷知樞密院事,卒謚忠敏。著有《龜溪集》12卷。《宋史》卷372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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