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發展旅遊事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全市旅遊業發展的戰略措施、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
2、監督全市旅遊行業執行和實施各項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
3、研究擬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實施全市旅遊產品開發,培育和完善全市國內旅遊市場。
4、負責全市旅遊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工作;負責全市旅遊行業的統計工作。
5、負責全市風景名勝區的開發、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旅遊區(點)的規劃、開發、建設和管理工作。
6、負責全市旅遊資源開發規劃的審批;負責全市旅遊區(點)經營許可證的審核,旅遊區(點)質量等級評定的審核,新建、改建、擴建旅遊區(點)項目的審核工作。
7、負責全市國內旅行社、旅遊涉外星級飯店、旅遊定點單位以及其它經營旅遊業的企事業單位的申報和管理工作。
8、組織、參與全市旅遊交通的協調及旅遊安全、旅遊保險和娛樂文化工作。
9、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市旅遊學校和大中專院校旅遊專業的業務工作。
10、組織全市旅遊行業教育培訓工作和旅遊從業人員崗位資格考試工作。
11、完成市政府交給的其它各項任務。
領導分工
局長 高麗鵬
全面負責旅遊局行政、黨務全面工作。
副局長 鄭英姿
負責旅遊執法監察、旅遊行業管理、旅遊教育培訓工作。分管行管科、執法隊、規劃科、教育培訓中心、工青婦。
副局長 楊海濱
負責旅遊規劃。分管辦公室、規劃科。
紀檢組長 高耀顯
負責信訪紀檢監察、黨支部、辦公室、旅遊宣傳、旅遊商品開發工作。分管辦公室、宣傳科、商品開發科、導遊服務中心。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行業管理科 市場開發宣傳科 導遊服務中心 旅遊質量監察執法大隊 規劃科 中國舞鋼旅遊網站 遊船商品開發科 工會 財務科 教育培訓中心 辦事依據 旅遊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辦事依據主要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市人民政府發布實施的規章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旅行社管理條例》、《導遊員管理條例》、《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評定旅遊飯店星級規定》及《河南省旅遊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