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舒城縣衛生局初步建立了縣鄉村三級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醫療服務體系、以新農合為重點的醫療保障體系和縣、鄉兩級新型的衛生管理體系,為推動全縣衛生事業發展、保障人民身體健康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並先後獲得“國家衛生縣城”、“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先進縣”、“城鄉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先進縣”、“醫政工作先進縣”和民生工程實施先進單位等稱號。
舒城縣衛生局建設了舒城縣衛生網站,方便了舒城縣城鄉居民了解到舒城縣最新衛生工作動態,了解衛生法律知識,獲取更多的疾病預防保健知識和醫療服務信息。同時,舒城縣衛生局很好地利用縣衛生網站這一對外交流視窗,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轉變服務觀念,改進服務方法,拓展服務領域,提高服務質量與效率,使之成為連線政府和廣大人民民眾的橋樑和紐帶,不斷促進和提高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衛生、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技術規範,擬訂地方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和衛生事業改革發展的目標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藥物政策,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三)負責食品安全協調,依法組織開展對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處。
(四)統籌規劃和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擬定全縣醫療衛生機構(包括中醫機構)設定規劃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擬訂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含母嬰保健)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指導全縣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七)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
(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和自然災害中的傷病員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發生、蔓延。
(九)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推進中醫藥文化的繼承與創新,推動中醫藥現代化,促進中醫藥事業的發展。
(十)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一)負責醫療機構(含中醫院)醫療服務的行業監督管理,貫徹實施衛生技術人員職業道德規範,貫徹落實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規範服務行為。
(十二)組織制定醫學科研發展規劃,組織推廣醫學科研成果的普及套用;制定全縣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定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縣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和職稱評審工作。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衛生部門涉外事務,組織指導對外衛生技術交流與合作,開展衛生援外有關工作。
(十五)依法監督管理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組織協調全縣無償獻血工作。
(十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主要職責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制訂機關工作制度,協調、督促各股室業務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政策調研;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宣傳、信訪、保衛及其他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編制管理工作,協調和指導開展本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和表彰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務、外事、老幹部服務、關工等工作。
(二)醫政與醫療服務監管股主要職責
監督實施全縣醫療技術人員執業標準、醫療機構管理規定和服務標準;負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業務技術指導和醫療事故鑑定組織工作;監督醫療機構的醫療和服務質量,依法監督管理單採血漿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負責醫療機構、衛生技術人員執業許可的審核、審批工作;組織實施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人員傷亡事件以及重大自然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輻射等突發事件的緊急醫療救援;承擔徵兵體檢、衛生支農、殘疾人康復和防盲活動的組織工作,協助開展衛生扶貧工作;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監管工作,貫徹實施醫療機構服務監管辦法、實施方案等;組織開展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工作,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縣醫療機構醫德醫風建設與考評;建立健全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監督制度,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負責醫療糾紛與醫療事故的處理工作;制訂全縣中醫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負責縣中醫醫院和醫療機構中醫科的巨觀管理;擬訂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學術交流和科技成果推廣套用。
擬定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工作規劃、目標和策略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村醫療服務市場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和評估農村初級衛生保健工作;貫徹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改革政策,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工作;開展農村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活動,負責農民的健康檔案的管理;參與農村衛生項目的實施與管理工作;協助做好農村衛生人才培養工作,負責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政策、基本藥物制度和藥品法典、法規等;組織擬定本縣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的有關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的監測、評估和稽查;承擔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等工作。
(三)防保監督股主要職責
擬訂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並檢查督促實施;負責全縣衛生防病機構的業務技術指導,開展疾病監督監測工作;遇有自然災害和重大疫情,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採取措施控制疾病的發生和蔓延;組織開展健康教育,實施兒童計畫免疫。
擬定婦女兒童保健工作規劃、目標和策略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母嬰保健法律法規和兩個《綱要》,依法對母嬰保健機構進行管理、監督和指導;指導、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和醫療衛生機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實施;掌握全縣婦女兒童健康狀況及發展趨勢,組織進行對嚴重危害婦女、兒童健康疾病的預防和治療;組織開展婦幼保健、生殖健康等方面的社會動員與健康教育,並負責信息管理;指導婦幼保健機構的建設工作,協助做好婦幼衛生項目的管理;綜合協調全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
組織開展對放射性職業病危害評價、醫療機構放射防護、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對公共場所的行政許可、日常監管等工作;負責對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單位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的行政許可、日常監管等工作;負責對各級各類學校的傳染病防控措施、生活飲用水衛生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消毒產品的日常監管等工作;負責督辦重大衛生行政執法案件的查處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監督檢查;組織重大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事項聽證。
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縣地方病領導小組辦公室、縣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規劃財務股主要職責
負責編制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評價;統籌全縣衛生資源的配置與管理;負責中央、省、市、縣投資衛生基礎設施上午立項申報和監督管理,指導各地開展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管理;負責醫療機構藥品收支兩條線的就愛年度和管理;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和指導;承擔衛生統計和信息諮詢工作。
(五)行政審批服務股(食品安全辦公室、衛生應急辦公室)主要職責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負責統一辦理縣衛生局所有行政許可和非許可受理審批事項,包括審批、審核、許可、註冊、登記、年審、備案等相關事項;負責衛生局行政許可和非許可審批項目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有關部門擬定食品安全監管的工作計畫、工作方案並監督實施;依法組織開展對全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處,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組織制定抽檢計畫及抽檢經費的申報和分配;組織實施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統一發布;承辦縣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依法組織協調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擬定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政策和措施;宣傳、貫徹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範的法律、法規、政策;組建與完善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預警系統;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預案演練;組織對公共衛生和醫療救助專業人員進行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建立縣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專家庫和應急隊伍;組織對不明原因疾病、新發疾病進行調查處理,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組織協調反恐、中毒、放射事故、水上搜救、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民防空、核應急、森林防火、防震減災等突發事件救援、公安民警醫療救治網路、防洪抗旱等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和工作中涉及公共衛生問題的緊急醫療衛生應急處置措施的實施;組織全縣衛生應急能力評估,開展衛生應急準備情況監督檢查;收集、分析和報告本行政區域突發事件信息,做好應急物質和技術力量的儲備;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舒城縣衛生局初步建立了縣鄉村三級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醫療服務體系、以新農合為重點的醫療保障體系和縣、鄉兩級新型的衛生管理體系,為推動全縣衛生事業發展、保障人民身體健康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並先後獲得“國家衛生縣城”、“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先進縣”、“城鄉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先進縣”、“醫政工作先進縣”和民生工程實施先進單位等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