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城總管轄區

興安城總管轄區,清朝晚期,黑龍江將軍轄區下設的二級政區。總管駐興安城。

清朝晚期,黑龍江將軍轄區下設的二級政區。總管駐興安城
1882年(清光緒八年),於小興安嶺上太平灣(今嫩江縣境內)設定興安城副都統銜總管1員,統屬鄂倫春牲丁。其城介於黑龍江城與墨爾根城之間,無固定轄區,統屬呼瑪爾河、畢拉爾河、多布庫爾河、阿里河、托河五路鄂倫春遊牧事務。1894年(清光緒二十年),裁撤興安城總管,五路鄂倫春協領改由所在副都統轄區的副都統管轄。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