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介紹
法利·莫厄特1921年生於加拿大安達略省,是加拿大最著名的作家之一,也是最有爭議的作家之一。早年,莫厄特曾和父親一起,乘坐拖車,遊歷了加拿大的平原和山川,和大自然結下了深厚的感情。他的家裡還養了很多寵物,有牛、喜鵲、北美地鼠和貓頭鷹等,這萌發了他探索自然的興趣。
1938年,到哈薩巴祖瓦收集鳥類和哺乳動物,為博物館製作標本,是莫厄特從事的第一次科學探險。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莫厄特指揮一個排參加了解放西西里的戰鬥。後來,又參加了奪回荷蘭之戰。戰爭結束後,莫厄特回到加拿大馬尼托巴省。隨後,被官方派往北部的凍原地帶,在那裡度過了近兩年的時光。
1964年,受加拿大政府的派遣,莫厄特到北極地區去考察狼的罪惡,以獲取證據對狼進行制裁。因為那邊來的報告說,那裡的馴鹿急劇減少,都是因為狼的十惡不赦。莫厄特一個人在荒無人煙的北極地區詳細考察,研究狼和它們的主要食物,以決定狼這個物種是否應該對馴鹿種群的急劇減少負責。
莫厄特用了近兩年的時間,通過對狼群中“喬治一家”的觀察和研究告訴人們,狼是以黃鼠和北方梭魚為主食的,並不是造成馴鹿數量下降的罪魁禍首,而且還證明了狼的社會是一個尊老愛幼、謙讓和平的社會,遠不如人類兇殘。
一切證據都偏離了政府的目的及莫厄特的初衷,狼非但不與人為敵還綿綿有情,並且狼捕食馴鹿的數量十分有限,相反,倒是人類是真正的元兇。這就使得莫厄特陷於兩難境地,要么違心地按照當局的旨意,嫁禍於狼,得到當局和當地人的褒獎;要么實事求是,直言不諱,承擔當局的懷疑和當地人的譴責。
經過痛苦的道德意識衝突之後,莫厄特發出了由衷的慨嘆:“狼使我認識了它們,也使我認識了自己。”莫厄特勇敢地選擇了後者。他的《與狼共度》出版後,引起了社會的爭議,也帶來了震撼世界的效果。當這本書的俄文版在前蘇聯問世後,官方立刻下達了嚴禁屠殺“惡”狼的命令。
這是一個具有歷史意義的轉折。從此,莫厄特便開始了他對“生活在自然逆境條件下人的故事和其它動物的故事”的關注。
《鹿之民》是另一部震撼人心的長篇紀實作品。莫厄特描寫了世世代代生活在加拿大北部的一支愛斯基摩人——伊哈爾繆特人。1946年,莫厄特訪問他們時,只剩下岌岌可危的40個人,而他們還在為生存而苦苦掙扎。作者深刻地揭示出,這些靠馴鹿生存的“鹿之民”,是怎樣因為殖民貿易的侵入和惟利是圖的商人,而失去了生存的依託和平衡,走向了即將絕滅的道路。
由於莫厄特的大聲疾呼,這支小小的愛斯基摩人最終得到了救助。
在莫厄特的生態倫理觀中,最核心的原則是平等和公正,是愛。尊重人的天賦權利的理由同樣適用於動物。因為動物和人一樣,也是能夠評價其生活,並進而具有內在價值和天賦的平等生存權的造物。
莫厄特還用統計學的方法,用鐵的事實說服人類,進行價值觀的全方位的變革。即用尊重自然的態度取代占有自然的慾念,用愛護自然的行為取代征服自然的活動,用對自然的責任感和義務感取代對自然的統治與掠奪,用道德手段去緩解人與自然之間岌岌可危的緊張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