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網路紅人簡稱“網紅”,“網紅”本是網路社區再正常不過的事物,但是某些所謂“網紅”其走紅方式卻是依賴一些原本應被社會唾棄的行為,比如爆粗、漠視公共禮儀、對抗公共道德。有媒體將這樣的“網紅”稱之為“臭豆腐式網紅”,意為聞起來臭,但大眾卻趨之若鶩。令人稱奇的是,這樣的“臭豆腐式網紅”不僅沒有因其“臭”而被社會唾棄,反而得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商業機會,他們的“臭”反而可以變現為經濟利益。而更令人無奈的是,任何對他們行為的譴責與批評在客觀上都成為推動他們走紅的一股力量,成為幫助他們成名的一種要素。危害
“臭豆腐式網紅”折射出一種價值觀的扭曲。而這種扭曲的價值觀不僅存在於網路社區。更重要的是,“臭豆腐式網紅”們真正目的並不在網路社會,而在現實社會的機會,所以,這種扭曲的價值觀實際上也存在於現實社會,存在於我們每個人真正生存於期間的世界。這才是最令我們不安的。因為,網路社會是一個虛擬的社會,它可能放大了現實社會的中的醜陋。但是,如果這種醜陋的價值觀也廣泛存在於現實社會中,那么我們就無法以醜陋被放大而自欺欺人。
當然,“臭豆腐式網紅”可以說是網路紅利的副產品。我們必須承認,“臭豆腐式網紅”只占“網紅”群體的一小部分,絕大多數的“網紅”們走紅成名雖然或許也採用了一些不太常規的方式,比如炒作、機構運營,但至少他們所依靠的是相對積極、正面的東西,例如知識、才華、思想、信息、創意等等。在這個意義上說,“臭豆腐式網紅”似乎是我們社會享用網路紅利所必須要付出的代價,是網路社會洪流中攜帶的雜質。
應對
對“臭豆腐式網紅”,我們社會並不能因此而聽之任之。因為“臭豆腐式網紅”的示範效應無疑是巨大的,當一個“臭豆腐式網紅”借用其“臭”而獲得現實中的經濟利益之後,立馬效仿者就會群起。所以,問題就在於我們社會如何切斷“臭豆腐式網紅”的示範效應。之所以說“切斷”,是因為任何從源頭上杜絕“臭豆腐式網紅”發生與傳播的措施恐怕都很難奏效,而且極易引發一些次生問題。例如,限制視頻的上傳與傳播,可能會違背網路社會開放、自由、多元的特性,從而扼殺網路的活力;再者,限制其傳播,也將同時削弱輿論批評,並不利於社會本身的正本清源。當然,亦有人提出,以執法部門的執法對“臭豆腐式網紅”們的行為予以懲戒,但這恐怕也會陷入越罰越紅的陷阱。更何況,許多行為根本談不上違法。
切斷“臭豆腐式網紅”的示範效應,最關鍵的,是切斷“臭豆腐式網紅”獲取現實利益的渠道,剝奪他們利用其“臭”而獲取現實利益的機會,以此在社會中形成這樣一種常態:爆粗、漠視公共禮儀、對抗公共道德就應當受到現實社會的唾棄。而要實現上述目的,關鍵則在於公眾以輿論與選擇,倒逼那些試圖借用“臭豆腐式網紅”的“臭”而吸引眼球的商家們有所警惕、有所顧忌,使他們不得不意識到,擁抱“臭”難免會沾上一身“臭”。歸根到底,依然需要公眾本身基於理性與正義的選擇。
事件
2016年1月,一則“北京人”與“外地人”捷運對罵的視頻紅遍網路,在視頻中,雙方分別以“北京人”和“外地人”的身份發生激烈爭吵。其間,一些言語帶有明顯的“地域”色彩。多家媒體11日經採訪證實,該視頻是由人策劃“擺拍”並上傳網路。輿論認為,這種惡意炒作、煽動社會對立情緒的行為十分可恥,應按照擾亂公共秩序有關規定予以懲戒,淨化網路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