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目:自詭
引證解釋:
1. 責成自己。《漢書·趙充國傳》:“ 羌 靡忘 等自詭必得,請罷屯兵。” 顏師古 註:“詭,責也。”《漢書·京房傳》:“今臣得出守郡,自詭效功,恐未效而死。” 宋 蘇轍 《西掖告詞·楊傑知潤州》:“爾以冬官屬,績用有聞,而欲自詭以治民,朕不汝違,其究乃心,以底成效,可。”
2. 自己不同於。 宋 陳亮 《錢叔因墓碣銘》:“余以極論兵事,為一時明公巨卿之所許,而反授以《中庸》、《大學》之旨,余不能識也。而復以古文自詭於時,道德性命之學亦漸開矣。”
3. 自己詭稱。 清 譚嗣同 《治言》:“異端之惑人心,何嘗不自記於聖賢;私口之覆邦家,何嘗不自詭於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