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
自營出口銷售具有以下特點:
①出口商品定價和與出口業務有關的一切國內外費用以及佣金支出、索賠、理賠等,均由出口企業負擔,出口銷售的盈虧也由出口企業自負。
②由出口企業直接辦理退稅,並享有出口退稅收入。
核算
一般貿易的出口商品包括直接出口、轉口出口、托售出口、進料加工復出口以及樣展品的出口,均在“自營出口銷售”科目下按商品分戶核算。
(一)、入帳時間。 自營出口銷售收入的核算,不論是海、陸、空、郵出口,均以出口企業取得正本提單並以全部單據向銀行議付之日為銷售收入的實現並以此確認入帳時間。
(二)、科目設定。 ⑴、“庫存出口商品”帳戶。見第二章。
⑵、“自營出口銷售收入”帳戶。該帳戶系損益類帳戶。其貸方反映自營出口銷售收入;支付的外幣運費、保險費、佣金等以及退貨或對外理賠時沖減的收入。後兩類情況用紅字記帳。
⑶、“自營出口銷售成本”帳戶,該帳戶系損益類帳戶。借方反映結轉的銷售成本和增值稅退稅差額以及用紅字沖減退貨成本
⑷、“應收外匯帳款”帳戶,該科目系資產類帳戶。借方反映應收外匯貨款,貸方反映已經收回的外匯貨款,期末餘額反映尚未收回貨款。
⑸、“預收外匯帳款”帳戶,該科目系負債類帳戶。借方反映出口實現時轉銷的預收貨款,貸方反映預收客戶的定金或貨款,期末餘額反映尚未轉銷的預收貨款。
“應收外匯帳款”和“預收外匯帳款”帳戶,採用復幣式帳頁,即一般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同時又要核算外幣(主要以美元為主)金額。此兩帳戶由外幣折算成人民幣時應選擇入帳(議付)當天或本期1日的匯率中間價做為記帳匯率。
(三)、入帳金額。 對外貿易銷售收入的入帳金額一律以FOB價為基礎,以FOB價以外的價格條款成交的出口商品,其發生的國外運費、保險費及佣金等費用支出,均應作沖減銷售收入處理。
【例】某外貿企業購進運動鞋100箱,每箱36雙,契約單價為每雙13元,總計46800元。該貨物出運後,單證部已經持相關單據向銀行議付,並將商業發票、提單副本交財務部。發票金額為CIF$6000,預計海運費$300,當日匯率為8.00元。作如下分錄:
借:應收外匯帳款 $6000 ¥48000
貸:自營出口銷售收入 $6000 ¥48000
預提海運費
貸:自營出口銷售收入 -$300 -¥2400
預提費用 $300 ¥2400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一般在期末按海運費、保險費以及佣金等匯總數預提。支付時直接沖減自營出口銷售收入。
由於專業外貿公司一般是先有國外定單,然後再收購,所以外貿企業銷售庫存出口商品一般採取個別計價法。在發出商品時,根據發出商品的實際數量、金額結轉庫存出口商品成本,同時將增值稅征退差額轉入自營出口銷售成本。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自營出口銷售成本 40000
自營出口銷售成本 1600
貸:庫存出口商品 40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1600
同時,計提應收出口退稅
借:應收出口退稅 52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