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組織辦法

《自然資源部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組織辦法》經中共自然資源部黨組會議審定,於2018年5月23日印發,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辦法發布

中共自然資源部黨組關於印發《自然資源部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組織辦法》的通知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各司局,各單位:

《自然資源部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組織辦法》已經部黨組會議審定,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自然資源部黨組

2018年5月23日

辦法全文

自然資源部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組織辦法

憲法宣誓是國家工作人員履行國家賦予職責的重要儀式。為激勵和教育自然資源部國家工作人員忠於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依法履職盡責,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和《國務院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組織辦法》,結合我部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自然資源部機關和部屬單位司局級、處級國家工作人員,在任命後進行憲法宣誓。

二、宣誓誓詞如下:

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努力奮鬥!

三、憲法宣誓儀式,由部長或受部長委託由分管幹部工作的副部長監誓,人事司司長或受司長委託的副司長主持。

四、舉行宣誓儀式,應當奏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

五、宣誓場所應當莊重、嚴肅,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或者國徽。

六、宣誓人進行憲法宣誓時,著裝應當整潔、得體。

七、宣誓儀式一般採取集體宣誓的形式,根據部黨組任命幹部情況及時分批舉行;根據需要,也可採取單獨宣誓的形式。

集體宣誓時,由一人領誓,領誓人面向國旗或者國徽站立,左手撫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右手舉拳,領誦誓詞;其他宣誓人在領誓人身後整齊站立,面向國旗或者國徽,右手舉拳,跟誦誓詞。領誓人從參加宣誓的人員中指定。

單獨宣誓時,宣誓人面向國旗或者國徽站立,左手撫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右手舉拳,誦讀誓詞。

八、已參加過憲法宣誓的國家工作人員交流擔任同一級別職務時,不再參加憲法宣誓。

九、部黨組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的憲法宣誓,由人事司具體組織。部屬單位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的憲法宣誓,由各單位參照本辦法分別組織。

十、宣誓儀式公開進行。

十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組織辦法由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黨組、中國地質調查局黨組參照本辦法另行制定。

十二、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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