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自我報告法屬於兒童社會技能的評價方法之一,是指把成就動機變成一系列相關的問題,讓被試者回答。
運用
比較而言,兒童社會技能測量中對自我報告法的套用不像其他技術那樣普遍,這主要是受這種方法的主觀性和缺乏關聯效度的影響。但仍然有大量的套用自找報告法的測查工具,涉及與兒童社會技能和社會能力有關的多種成分,包括自我概念、孤獨、控制點、焦慮、憤怒、自我效能和自主性。各種自陳量表在項目特異性、項目形式、範圍、重點上各不相同。例如“兒童行動傾向量表”(CATS,Deluly,1981),“兒童自主行為量表”(CABS,Michelson Wood,1982)以及“馬特森兒童社會技能評價”(MESSY)中的“兒童自陳表”(Matson等,1983)。
例如,CATS向兒童呈現13個衝突情境,要求兒童報告自己如何作出反應。每個情境後面有三種供選擇的反應項(分別為攻擊的、順從的和自主的),這三種反應以兩兩配對比較的全部組合呈現。兒童在攻擊、順從、自主分量表上得分分別為0~26分。CATS有中等的重測信度、分半信度和內部一致性信度係數。自主量表和攻擊量表能將教師提名為攻擊性的兒童與正常兒童區分開,也能將其與自主型兒童、順從型兒童區分開,但自主型與順從型兒童在CATS上得分卻沒有差異。所以,CATS可在臨床上套用於鑑別攻擊型兒童,但不能用於鑑別被動或退縮型兒童。在結構效度方面,CATS分數與公認的CATS量表有顯著相關。
一般來說,自陳量表的效度尚需提高,一般在社會技能研究測量中套用相對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