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根據《中共臨滄市委辦公室 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臨滄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臨辦發〔2010〕103號)精神,臨滄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為臨滄市人民政府負責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門,同時承擔臨滄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正處級。一、職責調整
(一)增加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的職責。
(二)增加人民防空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管理職責。
(三)加強人民防空信息化系統建設和管理職責。
(四)加強人民防空法制建設和宣傳教育職責。
臨滄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平時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建設,配合參與搶險救災和應對突發事件的有關工作,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二)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及城市建設總體規劃,擬定人民防空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人民防空年度工作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雲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在全市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研究提出貫徹實施細則和規章制度。
(四)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全市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情況,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防護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五)組織開展全市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對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體制提出建議,制定和完善城市防空襲方案,監督檢查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擬定人民防空演習計畫、方案,提出全市城市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建議,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組織對重要經濟目標的防護,對新建重要經濟目標提出防護原則和要求。
(六)組織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組網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協調轄區內郵電、軍隊通信網以及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的及時發放;負責全市城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路的戰備執勤工作,確保通信警報暢通;按規定組織城市防空警報試鳴工作;負責全市人民防空指揮自動化網路建設和管理。
(七)組織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含城市結合地面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設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按人民防空要求規劃和指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
(八)組織開展全市人民防空宣傳教育;按照有關要求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計畫,指導城市初級中學人民防空知識教育,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增強全民國防觀念和人防意識,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
(九)管理全市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編制全市人民防空經費預算和決算。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軍分區、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臨滄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內設2個機構(正科級)。(一)綜合科
負責人民防空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的擬定及其督促落實工作;綜合協調和辦理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本辦重要檔案起草、文電處理、機要文書、檔案管理、信息、宣傳、保衛、信訪、國有資產管理和行政、後勤事務;承擔對外聯絡和接待工作;負責機關人事管理、幹部考核、幹部教育培訓、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資福利、社會保障、計畫生育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工程法規科
負責全市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通信警報、宣傳教育、人防工程的行政審批和行政執法工作;組織編制全市人防工程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人防工程項目的統計、技術管理、施工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人防工程的設計審查、質量監督和管理、驗收工作;承擔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起草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抓好人防法規政策宣傳工作;負責對全市人防工程進行執法、督促和檢查;承擔市本級人防易地建設費的行政徵收工作,負責市行政審批中心值班工作;組織編制城市防空襲方案及重要經濟目標防護規劃、方案,擬定人民防空專業隊伍組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人防戰時疏散方案的擬制和全市人防疏散基地建設的指導和督促落實工作;負責防空襲演練的組織工作;承擔本級人防指揮所自動化系統及通信系統的建設和管理;抓好人防工程與城市規劃建設的同步發展,並指導實施各項防護措施;負責人民防空工程技術檔案管理;負責人民防空工程綜合統計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