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環境保護局

臨汾市環境保護局是臨汾市政府下屬的負責全市環境保護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

機構職責

臨汾市環境保護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環境保護的政策、方針和法律、法規。

二、負責對全市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環境保護執法工作。

三、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

四、承擔落實污染減排目標的責任。

五、負責提出市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照管理許可權指導、管理、監督排污費的徵收和使用,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污染治理資金和市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

六、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

七、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八、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

九、負責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環境監測和信息管理工作。

十一、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協調和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

十三、監督、指導縣市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全市環境保護隊伍建設。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局機關有關工作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局機關文電、電子政務、檔案、機要、保密、安全、保衛、車輛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幹部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及環境保護從業人員執業資格管理等工作;負責局綜合性環保會議的組織協調,起草全局性重大材料;組織開展重要環保政務督察;承擔環保系統領導幹部雙重管理、環境保護行政體制改革、人才隊伍建設和專家庫的建立管理等工作;組織全市環保行政表彰;歸口管理環保業務表彰和社會表彰;協助開展地方黨政領導班子環保政績考核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法規督察科

貫徹國家和省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擬定我市實施細則和辦法;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執行環保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承擔相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環保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法律事務;依法對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採取行政處罰和拆除、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牽頭組織聯合執法;開展執法監督和行政稽查;負責各類評優創先活動的環保守法情況審核;負責全市環境監察業務指導。

協調區域環境污染糾紛;調查處理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指導協調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負責環境執法後督察和掛牌督辦。負責人大、政協環保提案回復工作;負責環保目標責任制制定與考核。

三、環境影響評價科

組織實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承擔核與輻射以外的市管開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檔案的審批工作;組織對全市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提出區域限批和行業限批建議並監督實施;對違反《環境影響評價法》的建設項目進行查處;負責礦井關閉相關工作;負責環境影響後評價工作。

四、污染防治科

組織擬定有關污染防治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體、大氣、土壤、固體廢物、惡臭、放射性物質、有毒化學品以及噪聲、振動、電磁輻射等污染防治,組織實施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及電子等工業廢物排污申報登記、跨界河流斷面水質考核、污染源限期治理、末位淘汰、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清潔生產強制審核等環境管理制度;監督管理城區污染防治工作;組織擬定並監督實施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

五、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科

組織實施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排污交易和環境統計制度;提出總量控制計畫;承擔總量減排調度、監督、審核、考核工作,並定期公布考核情況;承擔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工作;負責核准節能減排財政和價格補貼相關工作;組織測算並確定區域、流域環境容量;組織編制環境統計年報和統計報告。

六、生態保護科

監督管理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編制市級生態功能區劃並組織實施;開展全市生態狀況質量評估;對自然保護區的保護工作進行監督;開展全市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遺傳資源、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畜禽污染防治工作;監督管理農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指導生態示範創建;組織實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查處生態破壞事件。

七、科技監測科

負責環境保護科技工作;擬定全市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與計畫;管理環境保護科研項目和成果;組織環境保護技術研發、工程示範與推廣;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清潔生產、環保產業發展和綠色消費;推動全省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建立環境保護設施運營單位資質認可制度;組織開展環境與人體健康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

制定並監督實施環境監測制度;組織開展環境監測工作;調查評估全市環境質量狀況並進行預測預警,組織編報環境質量報告書;實施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市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負責全市環境監測系統業務管理和技術指導工作;承擔環境監測網、污染源線上監控網和環境信息網的有關工作。

領導班子

局長:李永芳
紀檢組長:姚祥
副局長:任貴平
副局長:張文清
副局長:鄧明生
總工程師:賈長宏
副調研員:趙素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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