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武縣財政局

企業股設定崗位2個:股長、企業財務管理。 會計股設定崗位2個:股長、會計事務管理。 政工股設定崗位2個:股長、機構編制及工資人事管理。

領導班子成員

王開明:黨組書記、局長
李徵文: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李 剛:黨組成員、副局長
彭昌:黨組成員、副局長
姚亞軍:黨組成員、副局長
雷建忠:黨組成員、副局長
林建新: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國彪:黨組成員、副局長
盧少成:副局長、農業綜合開發辦主任
李芳英:黨紀檢組長
李海清:黨組成員、總會計師

主要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指導全縣財政工作,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財稅改革和產權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擬定和執行縣與鄉(鎮)、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二)制定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規章制度。
(三)編制年度縣級預算草案並組織預算執行;編制縣級財政總決算;代編全縣財政收支預算,匯總全縣財政總決算;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報告縣級預算、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總決算。
(四)管理各項財政收入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收費項目,參與制定、調整收費標準;管理收費票據,承擔彩票監管工作。
(五)依法提出地方稅制改革、出口退稅、有關全縣適用稅則優惠稅率方案等重大事項的建議;負責農業稅收的徵收管理。
(六)管理財政行政政法和教科文支出;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管理制度,負責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工作;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七)負責國有資產的監管、收益、收繳、資產評估、統計評價工作;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的轉讓和處置以及產權糾紛調處與行政仲裁。
(八)管理財政經濟發展支出;負責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預決算審查;執行《企業財務通則》;負責財政支農資金、農業財務管理。
(九)管理社會保障收入支出;擬定、執行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
(十)執行政府國內外債權債務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執行國債發行計畫;擬定和執行政府外債管理的規章制度;承擔外國政府貸款轉貸的有關磋商業務;組織對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及援外項目的可行性論證、績效評估工作。
(十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監督執行政府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負責會計改革工作。
(十二)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三)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財政局內設17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全局性的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聞、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制定機關後勤建設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接待、車輛管理、物資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辦公室設定崗位5個:主任、文秘、財務會計、計生專乾兼收發員、機關後勤服務。
(二)綜合規劃股
分析預測全縣巨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研究提出有關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編制全縣中長期財政規劃;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負責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負責組織起草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政策,與非稅收入征管等部門提出政府非稅收入緩、減、免建議;負責廉租房建設資金管理;負責行政事業單位津、補貼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實施;承擔物價、移民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
綜合規劃股設定崗位2個:股長、專項資金管理。
(三)行政審批股(稅政法規股)
組織貫徹實施國家和省財稅法規,負責全縣財政法制宣傳和縣財政局普法工作;承擔有關地方性財稅規章制度草案的起草工作;提出地方稅制改革、出口退稅、減免稅和對全縣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特案減免稅等稅政、關稅政策方案和建議,承擔一般增值稅退稅審核申報工作;分析反饋有關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和行政處理、處罰決定文書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帳戶設立審批及外資企業財政登記管理、採購方式審批、短期培訓立項審批、防洪資金減免審批、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審批等各項行政審批、審核上報和“視窗”管理工作;審批或審核報批政府採購方式及公開招標轉非公開招標採購方式;組織辦理縣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回覆工作。
行政審批股設定崗位3個:股長、稅政法規管理、行政審批管理。
(四)預算股
研究制定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編制年度縣本級財政收支(含非稅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預決算草案,匯總年度全縣財政預算;承擔縣直部門預算布置、審核、批覆、調整及公用經費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辦理預算追加事宜;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 負責縣有關財政轉移支付工作;承擔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縣本級、全縣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的具體工作。
預算股設定崗位3個:股長、預算編制、公用經費管理。
(五)行政政法股
承擔行政、政法等部門(單位)的財政經費保障和部門預算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組織實施《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等有關財務管理制度, 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組織實施行政單位財務管理、年度財務收支計畫和財務決算;負責制定會議費、差旅費等政府性開支標準;負責縣直單位公務用車、二類以上會議經費的集中申報、審核和相關管理工作;承擔統一著裝管理工作;負責縣直行政單位基建管理工作。
行政政法股設定崗位2個:股長兼會議費管理、行政政法財務管理。
(六)教科文股
承擔教育、科技、廣播、文化、計畫生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制訂財政支持教科文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執行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執行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有關政策;按規定管理有關科技經費;監督全縣廣播、文化企業資產與財務管理。
教科文股設定崗位2個:股長、教科文事業費管理。
(七)經濟建設股
承擔交通、建設、規劃、城市管理、環保、糧食、供銷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組織實施基本建設財務制度;承擔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執行擴大內需、促進消費的相關財政政策,負責中小商貿企業、農村物流、服務業發展等專項資金的管理;負責排污費的徵收和支出的管理;負責新能源發展與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工作;負責中、省基本建設項目財政投資及補助以及相關資金的財務管理工作;參與全縣交通建設規劃擬訂及實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縣級交通發展資金的籌集、管理及安排使用;負責城市建設與維護資金的管理。
經濟建設股設定崗位3個:股長、基建預(決)算審計、專項資金管理。
(八)農業股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監督和分析各部門(單位)的預決算情況;協助各部門(單位)建立財政支持的項目庫,組織各部門(單位)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和順序;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過程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研究擬訂財政支農、財政扶貧、農村集體林地、承包土地的確權發證和流轉平台建設的財政政策制定及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分配和管理支農專項資金、財政扶貧資金、特大防汛抗旱資金、農業救災防災資金。
農業股設定崗位2個:股長(兼農業開發資金專管)、支農專項資金及農林水事業費管理。
(九)社會保障股
掌握各有關部門(單位)財務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有關部門涉及財政方面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訂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殘聯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分配和管理社會保障、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的財政監管工作;編制全縣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實施。
社會保障股設定崗位2個:股長、社保資金管理及離退休和榮軍及醫保資金管理。
(十)企業股
承擔經濟和信息、安全生產、國有資產監管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參與研究支持企業改革和發展的政策,研究提出縣財政支持有關行業的政策建議;管理有關專項資金和企業虧損補貼;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工作,負責縣屬企業財務監管。
企業股設定崗位2個:股長、企業財務管理。
(十一)對外經濟貿易股
承擔商務(含招商、貿促、酒管、屠宰)、旅遊、外事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管理服務業、旅遊產業、承接產業轉移、外經外貿、市場體系建設等專項資金並擬訂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承擔外商投資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擬訂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贈)款項目的管理制度及辦法,承擔貸(贈)款的具體管理工作;參與招商引資工作。
對外經濟貿易股設定崗位2個:股長、外資管理。
(十二)資產資源股(加掛“臨武縣清產核資辦公室”、“臨武縣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牌子)
貫徹落實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研究制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監管等制度和辦法;編制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預算草案,組織國有資產預算執行;負責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產權界定、資產清查、資產配置、資產使用、資產處置等監管工作;負責監督各種特許經營權拍賣的有關事項;指導產權交易市場建設,監督管理行政事業單位產權交易事項;擬訂清產核資的有關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工作。
資產資源股設定崗位2個:股長、資產資源管理。
(十三)會計股(加掛“中華會計函授學校臨武函授站”牌子)
負責管理全縣會計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國家會計法律、法規和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地方性會計規章制度;管理會計從業資格,按規定承擔全縣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縣會計職稱的考試、發證工作;制定全縣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劃並組織管理教育培訓;組織並指導會計學術理論研究及相關協會、學會等工作;指導和推廣實施會計信息化標準。
會計股設定崗位2個:股長、會計事務管理。
(十四)信息管理股
制定全縣財政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及年度實施方案;制定財政信息化建設規章制度和信息技術標準、規範,指導縣鄉鎮財政信息化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縣級“金財工程”建設,承擔縣級“金財工程”建設核心業務系統的正常運轉和維護;承擔區域網路、廣域網、城域網等網路平台建設、日常維護以及安全保密工作。
信息管理股設定崗位2個:股長、信息管理。
(十五)財政監督股(加掛“臨武縣財政監督檢查局”牌子)
負責全縣財政監督檢查工作,協調財政監督檢查與其他經濟監督的工作關係,研究擬訂強化財政監督檢查的建議或措施;監督檢查財政預算的編制與執行,各項財政收入的征管和財政資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況,負責企業國有資本金和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負責對國有資產、地方金融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和政府債務收支行為等其他領域的監督檢查;受理違反財稅法規、政策、制度的重大舉報案件,監督檢查局內各股室、直屬事業單位執行財政財務法律、法規、政策及財政預算編制、執行、調整等情況。
財政監督股設定崗位4個:股長、綜合審理、資金監督、會計監督。
(十六)績效評價股(加掛“臨武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牌子)
研究制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政策、制度和辦法,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標準;組織實施財政支出項目的績效評價工作;建立健全績效評價資料信息庫,研究績效評價結果套用,為制定財政政策和分配財政資金提供依據。擬定財政性投資項目評審政策、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財政性投資項目招標標底審查和項目的概、預、結(決)算審查工作,提出評審意見和財政投資政策建議。
績效評價股崗位3個:股長、項目評審(2名)。
(十七)政工股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及勞動工資管理工作;承擔局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組織財政系統表彰活動;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政工股設定崗位2個:股長、機構編制及工資人事管理。

直屬事業單位

(一)臨武縣金融與債務管理辦公室,股級,核定全撥事業編制 名,主任高配副科級。
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金融巨觀調控、金融類企業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參與制定地方金融工作管理的政策、制度、研究提出促進金融事業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負責涉農等政策性保險的相關工作;負責全縣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管理地方政府性債務;承擔地方政府性債務的融資管理工作;監督貸款資金及配套資金的到位、使用情況以及貸款計畫和償還工作,並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指導臨武縣縣域經濟與產業發展融資管理中心工作。
(二)臨武縣國有資產經營管理中心,股級,核定全撥事業編制 名,主要負責人高配副科級。
主要職責是:經營管理縣人民政府授權範圍內各類無形資產、資源性資產、公益性資產,並獲取收益;負責破產、改制解體企業國有資產資源的營運盤活;負責企業國有股息紅利的收取;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營運盤活,負責改制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營運盤活,負責收取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性資產轉作經營性資產”占用費。負責縣人民政府銀行金融資產公司打包處理的不良資產的經營管理工作;負責土地、礦產等儲備資源的經營管理工作;參與指導和監督集體企業資產的處置工作;負責做好政府委託的其他資產資源的營運盤活工作。
(三)臨武縣非稅收入管理局,副科級,核定全撥事業編制 名,內設計畫財務股、徵收管理股、票據管理股、稽查股等4個職能股室。領導職數: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參與研究擬定全縣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全縣行政性收費、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附加)、罰沒收入、國有資產(資源)收益和其他非稅收入等非稅收入的徵收管理和直接徵收,核定縣直執收單位非稅收入年度徵收計畫,負責全縣非稅收入年度預算編審工作;負責核定縣直各執收單位非稅收入執收成本;負責全縣非稅收入票據及其他財政票據的保管、發放、核銷、檢查等日常管理工作;開展非稅收入日常監督和專項稽查,依法查處各種違反非稅收入徵收管理規定的行為。
掛靠縣非稅收入管理局管理的機構2個:
1、整合原縣煤炭稅費徵收辦和縣有色稅費徵收辦,組建臨武縣礦產品稅費徵收管理辦公室,股級,核定全撥事業編制 名。
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煤炭稅費、有色礦產品稅費的統一徵收管理和全縣採煤區排水工作。
2、組建臨武縣房地產稅費一體化徵收辦公室,股級,核定全撥事業編制 名。
主要職責是:負責集中縣本級所有房地產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集中審批,負責相關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統一徵收管理,負責“行政審批、公共服務、行政收費、效能監察”四位一體的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工作。
(四)臨武縣鄉鎮財政管理局(加掛“臨武縣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牌子),副科級,核定全撥事業編制 名(其中從原會計核算中心連人帶編劃轉 名),內設辦公室、綜合業務股、資金監管股等3個職能股室。領導職數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主要職責是:承擔鄉鎮財政預算體制制定和預算編制職責。負責起草鄉鎮財政體制改革方案,編制和執行鄉鎮財政預算,嚴格預算管理,切實保障鄉鎮行政和社會管理等基本運轉的支出需要;承擔鄉村財政財務精細化管理職責,建立和健全鄉鎮財政基本支出管理體系,全面推進“鄉財縣管鄉用”和“村帳鄉代理”改革制度,監督管理鄉鎮政府各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收支活動,有計畫地對農村財會人員進行財政支農政策培訓,並會同有關部門對村級財務行使一定的監管職責。實施鄉村兩級債權債務監督管理,積極清理、化解鄉村兩級債務,承擔鄉鎮財政資金監督管理職責。對各級政府安排和分配給鄉鎮以下的各種財政資金實施監督管理。負責落實各項惠農惠民政策,全面實現涉農補貼“一卡通”信息化發放方式;承擔國有土地出讓收入征管職能,負責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的徵收管理;完成縣財政局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承擔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臨武縣國庫集中支付局更名為臨武縣財政國庫管理局,股級,核定全撥事業編制 名(其中原會計核算中心成建制劃轉 名),內設辦公室、總會計股、預算執行股、支付股、審核稽查股等5個職能股室,主要負責人高配副科級。
主要職責是:組織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承擔財政收入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和政府會計制度,擬訂全縣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辦理財政總決算、部門總決算的編制匯審上報工作;管理縣級財政專戶資金,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辦理國庫集中直接支付業務,指導、監督縣級預算單位辦理授權支付業務;擬訂財源建設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原會計核算中心工作職責。
(六)臨武縣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股級,核定全撥事業編制 名。
主要職責是:擬訂政府採購政策、制度、辦法,研究制定政府採購改革措施並組織實施;配合有關部門編制縣本級政府採購預算和政府採購計畫並監督實施;確定政府採購範圍,制定政府採購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負責處理政府採購投訴,組織核查並依法處理政府採購舉報;負責政府採購信息發布和政府採購契約審核;監督政府採購制度和契約執行情況。

其它事項

(一)鄉鎮財政所22個,核定行政編制 名,暫保留全撥事業編制 名,待空編後予以核銷。
(二)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臨武中心支行等部門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發揮發展規劃、計畫、產業政策在我縣巨觀調控中的導向作用,綜合運用財稅、貨幣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巨觀調控體系,提高巨觀調控水平。
(三)稅政管理的職責分工。縣財政局提出稅收地方性規章擬訂建議,與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等部門提出出口退稅等建議。縣財政局負責組織起草稅收規章及實施細則和調整方案,縣稅務部門具體起草稅收規章及實施細則並提出稅收政策建議,由財政局組織審議後與縣稅務部門共同上報和下發。縣稅務部門負責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報縣財政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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