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浙江 南潯兩協警在賓館趁一女子醉酒不省人事之時對其實施 強姦,南潯 法院根據犯罪事實,考慮到兩人屬 臨時性即意犯罪,事前並無商謀,且事後主動 自首,並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給予酌情從輕處罰,判決兩被告有期徒刑三年。一時“臨時性的即意犯罪”這一說法在網上引起熱議,網民紛紛猜測這一既無法律來源又無條款依據的新名詞,是為了給兩名協警脫罪而特意編織的說法。
事件經過
2009年6月10日晚,兩名協警邱某與蔡某帶領剛參加完聯考的陳某與沈某一同出去吃飯。席間,四人都喝了很多酒,陳某不勝酒力,待晚飯結束後已醉得不省人事了。為了給她醒酒,蔡某駕駛自己的現代轎車帶大家到練市一賓館內開房間。到房間後,兩人趁陳某醉酒沒有意識、無力反抗之機,先後強行與她發生性關係。待陳某酒醒有意識後,發現自己躺在賓館房間內的床上,下身赤裸。
南潯法院根據犯罪事實,考慮到兩人屬臨時性的即意犯罪,且事後主動自首,並取得被害人諒解,給予酌情從輕處罰,判決兩被告各入獄三年。兩被告身為執法人員卻知法犯法,最終自食其果。
網民質疑
南潯法院根據犯罪事實,給兩個強姦犯定的屬“臨時性的即意犯罪”,這是個啥概念?搜遍了網路,也沒找到“臨時性的即意犯罪”的來源和條款依據。“臨時”既是非正式的和短時間的行為,難道強姦犯罪還有“非正式”和時間的長短之分?這個“臨時性的即意犯罪”應是個新名詞,可以說為中國的司法界又填補了一項創造性的空白,可喜可賀。
搞不明白,犯罪還有臨時、固定、長期之分?在被害人不清醒的情況下,兩人輪番實施強姦,為什麼不是輪姦?難道就是因為得到了被害人的諒解?這個諒解是怎么得到的?相信“金錢封嘴”是肯定的。如果這個判決能成為一個新的榜樣,那以後再出現這樣的“臨時性的即意犯罪”,是否也要得到“從輕處罰”呢?要是再這樣,可以在全國推而廣之,以便廣大犯罪分子都去進行“臨時性的即意犯罪”。
將女灌醉,然後帶她去開房,強姦了她,明顯就是有預謀的犯罪,什麼是“臨時性”?就是臨時發生性關係。臨時性的犯罪就可以“從輕判決”?那哪個罪犯不是“臨時性”的?是否都可以輕判?其犯罪算是“臨時性的即意犯罪”,那判了3年,筆者想也應該是“臨時性的即意判決”。
協警,就是協助警察執法,可以叫做“臨時性”協助執法,但犯了罪咋還能變成“臨時性”犯法呢。
“事前並無商謀,且事後主動自首”。真是一個好榜樣的強姦犯,不愧是協警出身,被害人不報案不追究,自已就去主動投案自首,這樣的強姦犯真的天上難找、地下難尋。對他們根本都不用判刑,理應樹為投案自首的楷模進行宣傳,還要發點獎金為好,以資鼓勵。要是判刑,也應該是判三緩二,這樣才顯出我們的人性化判決。
看看女人都能判罪,這兩個人同時強姦一個女人的案件,卻判了一個“臨時性的即意犯罪”,實在是高。按此“臨時性”,以後也可以出現“臨時性打死人”、“臨時性踢死人”、“臨時性被自殺”、“臨時性行賄受賄”、“臨時性醉駕”、“臨時性搶劫”、“臨時性盜竊”,一切犯罪行為都用“臨時性”為藉口來減輕刑罰,可以想像,我們一個“臨時性”的時代就要到來了。
評論
絕對相信這“臨時性的即意犯罪”很快就能與“躲貓貓”、“伏地挺身”“70碼”等等吧,成為網路流行詞語。
按此“臨時性”,以後也可以出現“臨時性打死人”、“臨時性踢死人”、“臨時性被自殺”、“臨時性行賄受賄”、“臨時性醉駕”、“臨時性搶劫”、“臨時性盜竊”,一切犯罪行為都用“臨時性”為藉口來減輕刑罰,可以想像,我們一個“臨時性”的時代就要到來了。
法院解釋
南潯法院有關人士作出解釋,“臨時性的即意犯罪”的說法,來自辯護人提出意見時的原文表述,而不是法官創造出來的新名詞,“它不是法律專用詞語,是辯護人自己歸納出來的。”
判決書上的那段表述,在他看來,法院採納的是關於被告人具有自首、“臨時性的即意犯罪”、被害人諒解等法定和酌情從輕處罰情節的辯護意見,而不是說把“臨時性的即意犯罪”作為一個嚴格的法律概念來運用。
按他的理解,辯護人想要表達的本意是,被告人是無預謀的、臨時起意的犯罪。
至於網友質疑的量刑問題,也是上級法院調卷審查的一個原因,“具體還得看審查結果。”
臨時性觀點
1、事情的真相只有被害人最清楚。所以是不是有預謀的,準確點說是難以確定。醒酒有很多方法,為什麼非要開房?這個是不是臨時性決定?
2、取得被害人諒解?一個花季學生妹,就這樣被輪姦了,難道就那么容易諒解施暴者嗎?她能諒解,她的父母也能諒解?她的親人也能諒解?是真的得到了諒解,還是因為“溝通”的好、溝通的方法“得當”而導致“被諒解”呢?就算是真的得到了諒解,也是臨時性諒解吧。
3、事前並無商謀。就算事前沒有商謀,那么在即將執行強姦那一刻,兩個人是不是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犯罪呢?難道兩個人不約而同的默默進行強姦,就不談話,比如互相說說:我們不能這樣喔,這樣是犯罪啊!如果他們雖然進行了談話(此時仍是事前),但是還是進行了強姦,那算什麼?是不是應該算故意犯罪?可能是酒能壯膽吧,他們明明知道是犯罪,但是仍然堅持臨時性強姦。
4、法院的這一判決,是不是一個臨時性判決呢?不管這個女生以及她的家人是不是真的諒解了施暴者,這種事情、這種性質,如果是這個判決結果,那這個法官會不會成為臨時性法官呢?
強姦的類型
根據強姦的方式、強姦的場所或強姦者和受害者的關係,強姦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類型: |
輪姦 | 又稱為集體強姦,是指複數的男性強姦一名或多名女性、複數的女性強姦一名或多名男性、複數的同性強姦一名或多名同性的事情,輪流向受害者進行的侵犯性發泄行為,使受害者受到嚴重的生理及心理創傷。 |
虐奸 | 指在性侵犯的同時對受害者進行虐待的強姦行為。 |
約會強姦 | 在社交場合發生的強姦。一般被戀人或其他認識的人在約會場合強姦。 |
監獄強姦 | 指受害者在監獄中被其他犯人或監獄工作人員強姦的事件。 |
婚內強姦 | 強迫自己的配偶發生性關係的強姦行為。 |
戰爭強姦 | 在戰爭中發生的強姦。歷史上,女性經常成為戰爭中的“戰利品”。在抗日戰爭中,數以十萬計的中國婦女被日本軍隊強姦。歷史學家安東尼·比弗在其新書《柏林在1945年陷落》中稱,蘇聯紅軍士兵曾在二戰後占領的東歐地區強姦了兩百萬名德國婦女和數千名前蘇聯婦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