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調整
劃出的職能: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州教育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草擬地方性教育法規和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定全州教育發展戰略、規劃、計畫,指導協調教育規劃、計畫的實施和教育體制改革。
(三)綜合管理全州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等工作,指導協調各縣(市)、各部門的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督導評估及教研工作。
(四)監測各縣(市)貫徹“兩個增長”的執行情況。管理教育經費、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以及電教儀器等教育教學設備,改善辦學條件。
(五)指導全州教育行政幹部隊伍的建設工作和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師隊伍的人事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州教育系統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保險福利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 和規章制度。
(六)有效配置教育人才資源。調控師資力量,合理流動,確保穩定;負責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教師資格制度,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教師專業技術職 務評聘、考核獎勵等工作;加強對中國小及幼稚園教師的繼續教育和培訓提高工作,培養省 、州骨幹教師,提高教師的整體水平;配合組織人事部門,參與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州中青年公務員的培訓規劃。
(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及體育、衛生、藝術、安全和國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州各類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和有關學籍、學歷管理工作。
(九)負責教育宣傳,教育理論研究,教育資料統計和信息系統的開發與建設工作,管理教研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工作。
(十)管理直屬事業單位,指導有關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一)承辦州委、州政府和省教育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州教育局內設6個職能科:
1、人事秘書科
負責局機關的重要政務、事務,負責草擬重要文稿;籌備局內各類會議和全州教育工作會等 其他大型會議,督查落實會議議定事項,負責公文批辦、文印保密、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 業、教師調配、職稱評聘、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幹部職工考核、離退休、表彰獎勵等工作 ,協調辦理綜合治理、教育工會和退休職工管理等方面的業務;配合有關部門,參與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州中青年公務員的培訓規劃。
2、規劃財務科
負責制定全州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州教育事業發展年度報表,匯總分析教育發展計畫執行情況,管理各類專項資金、預算內外資金和固定資產,組織實施教 育發展各類項目,管好用好項目經費、貸款和捐贈款等各種資金,調整中國小布局,合理配 置教育財、物資源,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投資效益,搞好機關後勤服務。
3、基礎教育科
負責全州基礎教育、幼兒教育、實施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中國小德育教育、協調民族班招生和教學管理、擬定基礎教育改革和發 展規劃、地方性教育法規及其實施細則,組織中國小畢業會考、開展學生法制教育、安全教 育、遠離毒品教育和中國小學生的“評優”活動,培養“四有”新人。
4、師資培訓科
負責全州教師的師德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組織實施中國小和幼稚園教師繼續教育、師範專業教育、學歷教育和業務培訓及發證管理,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組織認定全州教師資格;負責省、州級骨幹教師的選拔、培養和“園丁獎”評選表彰及州級科技拔尖人才的評選推薦工 作。
5、職教成教科
負責全州的職業教育和成人繼續教育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發展全州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和全州農村教育綜合改革;負責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成人中等專業學校和社會力量辦 學的管理、審批、年檢和教學質量抽考、評估;負責全州鄉鎮農民文化技術學校建設,加強 農民的科技培訓;組織各類職校招生工作,指導職校教學業務,開展達標驗收,評估教學質 量,培養培訓職教師資。
6、體育衛生藝術科
負責全州普通中國小和中等專業學校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指導音、體、美教學教材 建設和師資培訓,組織學生體育競賽和文藝演出,檢測學生體質健康狀況,預防地方病、常見病、多發病,協調開展學校國防教育、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和軍訓活動。
人員編制
州教育委員會1998年核定行政編制24名,現核定州教育局行政編制19名,其中:設局長1名 ,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副縣級),科級幹部職數12名,紀檢組科級幹部職數1名。
非領導職務職數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保留1998年核定的後勤事業編制4名。
另核定離退休幹部服務人員編制2名。
其他事項
州政府教育督導室,行使教育行政監督職能,核定事業編制5名,其中:設總督學1名,督學 (副縣級)2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