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銘荃

胡銘荃,字明泉,男,河南省武陽縣人。民國22年(1933),任禮泉縣縣長。為人正直,生活簡樸,舉止嚴謹,廉潔守職,從不借征糧秣稅款殘害百姓。在任兩年,為致力於縣境安全,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經常主動組織人力平治匪患。有一次,他領導本縣武裝,與乾縣武裝合作,擒拿了禍及乾、禮、永等縣安全的乾縣匪首王振邦(綽號王結子)。為了嚴密建置,緊縮機構,把減輕庶民負擔真正落到實處,他曾堅持把禮泉保全隊武裝,由14個縮編成7個,還親自主持裁掉了縣政府內科室人員,特別是調整了5個“差人”班。他奉命取締了“區公所”,新建鄉、鎮與保甲組織。為開創禮泉女子教育,他增撥教育經費,聘添女教員,新辦女子國小一所。為了續修《禮泉縣誌》,他設立文獻委員會,聘覓賢能,親自主持,具體指導,於當年繼“蔣志”之後,出版了省長邵力子題名的《續修禮泉縣誌稿》。更為感人的是,他為杜絕種植和吸食毒害人民的鴉片,曾多次徒步奔走,親赴種植現場,巡查督禁,“所有種植的煙苗,盡皆以長竿打毀,各煙店一律關門停售,吸食者登記註冊並限期自行禁絕”。由於胡銘荃工作得力,在本縣大大剎住了種植、販賣和吸食鴉片惡風。胡銘荃作為一個普通縣官,能為人民辦實事,不營私舞弊、貪財枉法,這種精神至今為禮泉人民所傳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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