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0.09—1984.08,安徽師範大學地理系本科學生
1984.08—1987.08,中國科學院長春地理研究所人文地理學專業碩士研究生
1987.08—1989.10,中國科學院長春地理研究所實習研究員、助理研究員
1989.10—1992.07,中國人民大學區域經濟研究所經濟地理專業博士研究生
1992.07—1999.04,深圳市城市規劃院幹部、城市規劃室主任規劃師(1994.01)、城市經濟研究室主任(1996.07)、規劃設計一室主任(1997.07)、院副總規劃師(1998.09)
1999.04—1999.05,深圳市寶安區石岩鎮政府副鎮長候選人
1999.05—2002.06,深圳市寶安區石岩鎮人民政府副鎮長(其間:2001.01--2001.12,受深圳市委組織部派遣在英國赫爾大學專題進修)
2002.06—2002.12,深圳市寶安區建設局副局長
2002.12—2006.03,深圳市寶安區建設工程事務局局長
2006.03—2011.03,深圳市寶安區環境保護局局長
2011.03—2012.03,深圳市寶安區民政局局長
2012.03—2015.07,深圳市寶安區科技創新局局長、區科協主席
2015.07—2016.08, 深圳市寶安區政府副區長、黨組成員,區科技創新局局長,區科協主席
2016.08—,深圳市水務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工作分工
負責水務工程建設和安全生產監管、節約用水、再生水利用、海水利用、海綿城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管、科技、信息化工作。
分管局建設和安全監管處,市節約用水辦公室(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水務工程建設管理中心、大鵬半島水源工程管理處、清林徑引水調蓄工程管理處、公明供水調蓄工程管理處、水務工程質量監督站、水務科技信息中心(籌)。
任免信息
2015年7月29日,寶安區五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三十八次會議。會議表決通過相關人事任免事項,任命胡細銀同志為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2016年9月20日下午,寶安召開區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五十九次會議,會議決定,免去胡細銀同志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政府副區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