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明朗[陝西省政府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

胡明朗[陝西省政府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
胡明朗[陝西省政府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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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明朗,男,漢族,1967年5月生,湖北武漢人,1985年1月參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區委黨校研究生學歷,政工師。 現任陝西省政府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督察長,省委政法委副書記。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5.01—1985.07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工藝美術廠工人;

1985.07—1997.07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公安局民警;

1997.07—1999.07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公安局榮軍派出所副所長、所長 (其間:1996.08—1999.06中央黨校函授學院大專班黨政管理專業學習);

1999.07—2001.11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公安局魚峰分局副局長(其間:2000.07—2000.09廣西公安管理幹部學院全區公安系統縣市〈區〉副局長、副政委培訓班學習);

2001.11—2002.10廣西壯族自治區南丹縣公安局局長(副處級);

2002.10—2002.12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地區公安局副局長,南丹縣公安局局長;

2002.12—2003.09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南丹縣公安局局長(其間:2003.02—2003.04山東公安專科學校全國新任縣〈市〉公安局長、政委崗位培訓班學習);

2003.09—2005.03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金城江公安分局局長 (其間:2001.08—2003.12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本科班法律專業學習);

2005.03—2005.06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正處級偵察員,金城江公安分局局長;

2005.06—2006.07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正處級偵察員;

2006.07—2008.12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其間:2005.09—2007.12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黨校研究生班行政法學專業學習);

2008.12—2010.01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公安局局長(副廳級)、黨委書記;

2010.01—2013.11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3.11—2014.01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4.01—2014.12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南寧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4.12—2016.11公安部禁毒局局長;

2016.11—2017.07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長;

2017.07—2017.10陝西省政府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督察長,省委政法委副書記;

2017.10—2018.01陝西省政府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督察長,省委政法委副書記,武警陝西省總隊第一政委(兼);

2018.01—陝西省政府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督察長,省委政法委副書記。

省十三屆人大代表。

工作分工

分管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監獄管理局)、省人防辦、省信訪局。聯繫省安全廳、省法院、省檢察院、駐陝武警部隊、省法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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