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任免
2015年5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決定任命胡旭東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三師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胡旭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三師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2015年5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決定任命胡旭東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三師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刑事審判庭副庭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