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歷
1971年9月退伍,1971年9月~1974年8月在肖店中學任教;1974年月~1976年2月在隨縣安居區任幹部;1976年2月~1977年9月在中共襄陽地委組織部任幹部;1977年9月~1980年1月在隨縣工交辦公室工作;1980年1月~1988年10月在隨州市人大辦公室任秘書、副主任;1988年10月~1994年4月在隨州市南郊辦事處任主任、書記;1994年4月~1998年3月在隨州市財政局任黨組書記;1998年3月至今任隨州市水利水產局局長、黨組書記。
主要成就
能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有強烈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有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能刻苦鑽研業務技術,把所學知識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在擔任局長期間,能團結帶領一班人,堅持兩手抓,求真務實,開拓進取。為政府當好參謀,出台了《隨州市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為杜絕"三無"工程提供了政策保障;狠抓今冬明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創辦了兩水節水灌溉示範園;狠抓防汛抗旱工作和大中型水庫經營管理,開發先覺廟水庫大水面,大力發展銀魚生產。截止目前,已在全市14個大中型水庫投放銀魚6萬畝;完成水利工農業產值6000餘萬元,受到了上級好評 。他能與民眾打成一片,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作風正派,廉潔自律,樂於吃苦,狠抓水利系統的自身建設,大力開展了機關工作作風和工程隊、修試廠整頓工作,提高辦事效率,促進和推動了水利系統兩個文明建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