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光煒[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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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光煒,男,38歲,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1989年參加工作,藍田縣人民法院湯峪法庭庭長。

基本信息

簡介

胡光煒同志在基層的民事審判工作崗位上,愛崗敬業,激情奉獻,化解了大量的民間糾紛,以新時期人民法官的良好職業素養和道德風範為轄區經濟社會發展,社會和諧穩定作出突出貢獻。

業務水平

胡光煒同志始終把辦案與法官的社會責任感聯繫起來,他潛心鑽研民事審判業務,進一步深化該庭的“調解八法”經驗,練就了獨特的審判藝術,具有高超的調解能力。他撰寫的《農村村民待遇問題初探》一文被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理論專著收錄並出版發行。2006年撰寫的《論正當防衛構成要件》一文為湖北師範學院學報錄入。他於2008年考取了西北政法大學在職法律碩士,進一步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

榮譽稱號

胡光煒同志2006年被評為省、市優秀人民法庭法官,2006年全市優秀調解法官,2009年全市優秀審判長。他領導的湯峪法庭2005年被省高院評為優秀基層人民法庭,2008、2009年被縣委、縣政府評為人民滿意政法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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