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保平

胡保平

胡保平現年36歲(2011年),曾從金華下屬的蘭谿市遷至金東區,是金華市外國語學校的語文老師。2011年2月因綁架、殺害並敲詐自己的學生被抓獲。

基本信息

案件偵查

事件

2011年2月24日晚上,金華市外國語學校一語文老師騙出自己的學生,用事先準備好的工具將自己的學生殺害,埋屍後的次日上午,該教師向撕票學生家長敲詐200萬元贖金。

24日晚上8時許,金華市外國語學校初一學生陳某(14歲)從學校出來後失蹤。校方立即組織人員在校園內進行了全面搜尋,但一直沒有發現孩子的蹤影。校方隨即向警方報案,金東警方當即立案偵查。

當晚10時許,獲悉孩子失蹤訊息的父母焦急萬分地趕到學校,通過各種途徑尋找自己的兒子,但整個晚上兒子音信全無。到25日上午8時許,失蹤學生陳某的母親何女士的手機收到一條勒索簡訊,對方索要200萬元現金。

結果

接到報案後,金華市金東公安分局立即開展全方位偵查,最終於25日下午抓獲犯罪嫌人胡保平。

事件調查

人物照 人物照

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胡保平因欠債(坊間傳其炒股虧空),經預謀於24日晚8時許,將自己的學生陳某騙至學校附近,用事先準備的工具將其殺害,並於當晚埋屍於學校附近的工地上,然後於次日發簡訊給受害人母親實施勒索。

另據了解,遇害學生陳某來自武義,父親在當地從事房地產業,家境富裕。

4月8日一審時,36歲的胡保平頭髮花白,雙眉緊鎖,在被告席上曾當場表示,願意以死謝罪,並向學生家屬再三道歉,稱無法原諒自己。

4月18日,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綁架罪一審判處被告人胡保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胡保平還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原告人陳某、何某各項經濟損失51.5萬元。

8月17日,二審開庭。庭審過程中,胡保平對自己2月24日晚殺害學生的事實予以承認,但他否認作案是事先預謀的,並懇請法庭給自己即將破碎的家庭留下一線希望,自己將盡全力為被害人家屬做些補償。

二審對原判認定被告人胡保平綁架並殺害學生的事實予以了確認。

9月7日下午3時,受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委託,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胡保平綁架殺害學生一案進行了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被告人胡保平的抗訴,維持原來的死刑判決。

金華市外國語學校以全面加強監控系統以及學生防範意識。

2011年12月2日,金華市中級法院遵照最高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將殺害武義籍學生的胡保平驗明正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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