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周邊建築物、地面(管線)沉降測量。
在監測範圍內,根據到捷運隧道的遠近,在每棟樓分別布設2~12個基礎沉降測點和1~4個地面沉降測點;在基坑南側管線位置布設8個地面沉降測點;在隧道與止水幕牆交叉的2個位置各布設6~8個地面沉降測點。總共布設沉降測點165個。
⑵ 基坑止水幕牆頂部位移和沉降測量。
在基坑止水幕牆頂部共布設21個位移和沉降測點,間距15~30m。
⑶ 工程樁頂部水平位移測量。
在隧道兩側的82條工程樁中選擇20條樁,在其樁頂布設水平位移測點。
變形監測方法:
沉降觀測按二等水準測量建立高程基準點,埋設6個水準測量基準點,線路長25Km。沉降觀
測按三等變形測量的精度要求施測,變形觀測點的高程中誤差1.0mm。水準測量採用精密水準儀觀測。
水平位移觀測按二等水平位移標準建立基準網,共布設12個基準點和工作基點,測角中誤差1.8″。採用精密全站儀用極坐標法施測變形點的位移,變形點的點位中誤差≤3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