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高新區經濟、行政和社會事業發展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高新區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二)大力培植高新技術企業,加快發展新型工業;負責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為企業發展提供服務。
(三)指導高新技術產業與產品結構開發、調整工作;組織開展高新區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四)組織開展國內外招商引資工作,宣傳推介高新區投資環境、政策法規,為進區企業和投資項目提供申報登記、信息諮詢等服務。
(五)根據城市建設總體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做好城市規劃建設與管理、土地開發與管理等工作。
(六)指導轄區內企業開展環境綜合整治、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七)負責高新區財政事務,依法組織財政收支,行使審計、管理、監督職能,負責高新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八)負責轄區內企事業單位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經濟統計工作;負責高新區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九)負責轄區內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調處理重大安全事故。
(十)負責轄區內行政村農業和農村社區建設、基層組織建設、人民武裝、文化體育、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農村合作醫療、優撫、社會救濟、社會福利、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本著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下設六個機構,均為正科級財政撥款事業單位。(一)辦公室
協調處理黨工委、管委會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機要保密、文書、涉外事務和行政事務等工作;負責政策研究與規範性檔案、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印發工作;負責黨工委、管委會決定事項的督查落實和考核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有關人員的考核、任免等工作。
內設綜合科、督查考核科。
(二)招商局
負責制定高新區招商引資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宣傳、推介高新區投資環境、優惠政策,組織開展各類招商引資活動;收集、整理、分析和對外發布招商信息,做好招商項目的洽談溝通工作;承接城區企業“退二進三”並指導區內企業招商引資工作;對引進招商引資項目進行全方位跟蹤服務,做好招商引資考核的各項工作。
內設綜合科、招商一科、招商二科、招商三科。
(三)財政局
根據高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訂高新區財政、稅收的中長期規劃和改革方案;編制年度財政預算並組織實施;管理財政收支預決算和預算外資金;負責高新區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工作;負責高新區企事業單位和所轄村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負責高新區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國有、集體性質的企業及經濟組織的審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工作。
內設綜合業務科、預算科。
(四)經濟發展局(高創中心)
負責研究擬訂高新區經濟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轄區內經濟運行態勢,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指導產業結構與產品結構調整;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科技開發項目的初審、申報工作;負責進區投資項目的審核、審批工作;負責轄區內企事業單位環境保護及安全監督管理和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轄區內企業和經濟組織的節能降耗、循環經濟、經濟協作等工作;負責對上爭取和利用外資工作;負責轄區內企事業單位及所屬行政村和社會發展各類經濟數據的統計、匯總、分析和上報;加快高創中心建設,為處於創業階段的高新技術成果商品化、產業化,提供孵化場地、開發條件、信息資金、人才培育等綜合服務。
內設投資管理科、安全環保節能科、科技科。
(五)建設局
負責組織編報高新區建設規劃、年度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高新區內基礎設施、公用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高新區城鎮建設、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建築安全等工作;指導監督轄區內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投標、質量監督等工程建設活動;負責環境衛生、綠化管理等工作。
內設規劃建設科、公共事業科。
(六)社會事務管理局
負責研究擬訂高新區社會事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做好區內企業黨的建設、農業及新農村建設、基層組織建設、人民武裝、文化體育、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農村合作醫療、優撫、社會救濟、社會福利、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協調有關鎮街和部門做好區內教育、計畫生育、公共衛生和社會福利機構管理等涉及區域性整體發展的社會公共事業;圍繞項目落地和城市開發,配合城管、國土、規劃等部門做好協調推進工作;負責對區內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實施監督管理,處理勞動爭議仲裁和社會保障等有關事宜。
內設項目推進科、公共事務科。
三、人員編制
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機關行政編制10名,配備黨工委書記1名、管委會主任1名,黨工委副書記1名(正科級,兼任社會事務管理局局長),管委會副主任3名(正科級,可兼任下設部分單位正職)。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下設的一辦五局共核定財政撥款事業編制45名,其中:辦公室核定編制5名,招商局核定編制17名,財政局核定編制5名,經濟發展局核定編制6名,建設局核定編制6名,社會事務管理局核定編制6名。分別配備主任(局長)1名,副主任(副局長)2名。
黨的紀律檢查機構和群團組織的領導幹部職數、人員配備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其他事項
1、與其他鎮街部分管理許可權的劃分。除法律規定的特殊事項和相關的經濟、社會事業發展數字統計外,王瓜店街道、新城街道不再行使高新區範圍內原所屬行政村的領導管理權。王瓜店街道主要承擔轄區內除高新區管理範圍之外區域的政治、經濟和社會事務的領導管理權。對教育、計畫生育、公共衛生和社會福利機構管理等涉及區域性整體發展的社會公共事業,以所在街道辦事處管理為主,高新區相應承擔相關費用。2、新城工業園和西付村有關問題。新城工業園現有落地項目形成的地方財力,仍歸新城街道辦事處所有,原征管渠道不變。納入高新區規劃範圍後,新落地項目的稅費收入,由高新區財稅部門負責征管;屬於其他鎮街引進的,按“飛地政策”有關規定執行。西付村及其村民的就學、就醫、戶籍管理、社會保障、社會福利、社會救濟等福利待遇不變,與新城街道辦事處所屬城區村同等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