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振奎

肖振奎,男,漢族,1954年6月出生,河南省濮陽縣人,大學文化,1970年12月參加工作,197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任濮陽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8年10月,濮陽市紀委監察委對濮陽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原局長肖振奎(正處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人物履歷

1976.04-1984.05安陽地區運輸公司黨委辦秘書

1984.05-1987.05濮陽市運輸公司經理辦公室主任、計畫科科長

1987.05-1988.02濮陽市經委企業科科員,1987.10任副科長(1985.06-1987.07河南電大安陽分校中文專業學習)

1988.02-1988.05濮陽市經委散裝水泥辦公室主任兼企業科副科長

1988.05-1994.05濮陽市經委辦公室主任(其間:1991.05-1993.05掛職任台前縣夾河鄉黨委副書記)

1994.05-2004.06濮陽市統計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其間:1995.08-1997.12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4.06-2006.05濮陽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2006.05-2010.08濮陽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0.08-2014.06濮陽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級幹部

2014.06————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4月26日據濮陽紀委訊息:濮陽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原局長級幹部肖振奎(正縣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10月,濮陽市紀委監察委對濮陽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原局長肖振奎(正處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肖振奎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填報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侵吞公款數額特別巨大,涉嫌貪污犯罪。

肖振奎身為黨員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濮陽市紀委監察委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肖振奎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退休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