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肉酬定律,是作家馮學榮提出的一個社會規律,他把中國日常生活當中,女子的擇偶要求,不外乎是以下幾點:房產、汽車、經濟優,與自身的姿色對等。經濟收入越高的男子,其妻子就越漂亮。
定律解釋
吳思寫過一本《血酬定律》,十幾萬字,洛陽紙貴。今天我寫的這篇,叫《肉酬定律》,只有幾千字,小巫見大巫了。
在本文的開篇,我先給大家講個故事:蔣介石和陳潔如的婚姻故事。
當年,血氣方剛的蔣介石,喜歡上陳潔如之後,請了張靜江去陳家,幫忙說媒。在陳家,陳潔如的母親第一個問題是問張靜江:“這個小青年蔣介石,他的前途如何?”張靜江回答道:“蔣介石是國民黨的新貴,前途無量。”
張靜江走了之後,陳母派人去浙江慈谿奉化(蔣介石的老家),調查了蔣介石的底細。“包打聽”(舊上嗨灘的私家偵探)回來提交的報告顯示:蔣介石目前失業,沒有穩定收入。
陳母遂認為:蔣介石沒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不能養活自己的女兒陳潔如,於是,陳家果斷拒絕了這門親事。
不久之後,張靜江又來說媒了。這次,張靜江拋出了“肉酬”的承諾。張靜江的話,原文是這樣的:
“革命黨人都得到我們團體的資助…….所以(蔣介石)的金錢和工作,不必擔心。”
陳潔如在回憶錄里說:張靜江的這番話,果然起了效果,陳母聽了之後,立即答應了(蔣——陳)這門婚事。
為什麼張靜江為蔣介石的經濟收入背書之後,陳母馬上就答應了此前堅決拒絕的親事呢?因為,張靜江在當年是整個江浙地區的巨富,是江浙地區李嘉誠式的人物。有張靜江為蔣介石的工作和經濟收入背書,陳母當然果斷答應了這門親事。
當然,張靜江私底下有沒有給陳家一筆錢(禮金),那就不好說了。我猜是有的。
陳潔如和蔣介石結婚之後,跟隨蔣介石到黃埔軍校當校長夫人,終日與一群“偉人”為伍,進出常常是大場面,吃好的,住好的,有衛隊,有僕人……..實事求是地講,陳潔如在這場婚姻當中,是享受了不少的虛榮和富貴。
可惜,好景不長,短短六、七年之後,蔣介石為了和宋美齡結婚,果斷拋棄了陳潔如。
多年之後,蔣介石通過中間人,每月給陳潔如支付500美元的生活費。到了1960年代,獨居在香江的陳潔如,打算出版回憶錄,蔣介石為了堵住陳潔如的嘴巴,通過中間人,又給陳潔如送去了25萬美元的酬勞、換取她暫緩出版回憶錄。
以上這個真實的故事,出自於神州友誼出版公司《陳潔如回憶錄》1993年3月第1版,關鍵資料在該書的正文第28頁、第30頁、第31頁、第33頁,以及序言的第10頁。
“蔣——陳”的婚姻故事,這個案例,可以梳理如下:
1、陳母因青年蔣介石的經濟收入不穩定(預期“肉酬”不穩定),拒絕女兒與其戀愛;
2、江浙巨富張靜江為蔣介石的經濟收入背書(預期“肉酬”穩定了),陳母立即同意親事;
3、蔣介石拋棄陳潔如之後,長期堅持每月給陳潔如支付500美元生活費(補交“肉酬”);
4、陳潔如覺得這筆“肉酬”不夠,要出版回憶錄(換取稿費養老),蔣介石再一次性補付陳潔如25萬美元,作為“肉酬”。
我們從這個故事的始末,可以很容易地看出來:這個“相親——考察經濟能力——(婚姻生活)衣食住行、榮華富貴——分手支付青春補償費——一次性補償25萬美元養老”的故事鏈條,告訴我們的是:這個所謂的“愛情故事”,自始至終,本質上只是一場“財色交易”的遊戲,而這個遊戲,只遵循一個規則,我把這個規則稱作“肉酬定律”。
我們進而可以計算出來,陳潔如的“肉酬”=婚後衣食住行+短暫的榮華富貴+離婚後每月500美元+一次性支付25萬美元養老金。
這就是陳潔如在這場財色交易(婚姻)之中,所得的全部“肉酬”。
有趣的是,身在這種遊戲中的當事人,並不知道自己在玩的是“財色遊戲”,而自己給這場遊戲,下了各種美麗的定義,比如“愛情”、“家庭”、“婚姻”等等。
為什麼當事人沒有意識到財色交易的本質呢?因為,“肉酬定律”是一個深藏在人的內心深處、平時人們不注意它、不提它、當作它不存在的東西,但它卻切切實實、無時無刻在發揮作用。
也就是說,在神州的情場裡,女人在婚前考察男方的經濟能力、婚後收受男方的錢財之時,女人已經不知不覺地、身不由己地陷入了“肉酬定律”之中,受它支配。而在現實生活中,人們給這種(財色)交易活動,戴上了諸如“愛情”、“婚姻”、“家庭”一類堂而皇之的、符合“社會道德”帽子,而選擇性失明地忽視了它的本質——財色交易。
神州女子找對象的徵婚廣告,是很有意思的:來來去去,都是那幾項要求,似乎都是互相抄襲的。神州女子擇偶的要求,不外乎是以下幾點:房產、汽車、經濟優。幾乎每個人的廣告,都是這幾項。
為什麼會如此雷同呢?答案是:因為人性相同。房產也好,汽車也好,“經濟優”也好,這一類名詞的本質,其實就是一個,我把它稱之為“肉酬”。神州情場上的這個定律,我把它叫做“肉酬定律”。
日常生活經驗告訴我們:到經濟適用房小區走一圈,見不到美女。但是到高檔別墅區看看,則是美女如雲。在好又多超市,一般見不到美女。但是到五星級酒店內設的商場走一圈,則是美女如雲。
這個生活經驗,很清楚地告訴我們:女色的“肉酬”,是有高低之分的。高等的女色,肉酬較高。低等的女色,肉酬較低。上等姿色的女子,幾乎百分之一百夢想嫁入豪門(女明星普遍嫁豪門,就是鐵證)。就連下等姿色的女子,在她們的內心深處,也幾乎百分之一百渴望嫁豪門。
那么,為什麼下等姿色的女子們實際上沒有嫁入豪門、甚至根本不打算嫁入豪門呢?不是因為她們不想,而是因為人家豪門不要她、她想了也白想,所以乾脆就不想了,不得已,只好自己降低身價、廉價出售。————這在經濟規律上,叫做“市場自我調節”,有一隻“無形的大手”在主宰著這些“女色資源”的合理配置。一分錢,一分貨。這叫做“肉酬定律”。
當然,有些女孩子會反駁:不對!他沒錢、沒車、沒房,不要緊,只要他學歷好、人上進、工作穩定、有正當職業、有前途、是潛力股、對我好……..就可以。
這樣的反駁,其實是徒勞的。因為“學歷好、人上進、工作穩定、有正當職業、有前途、是潛力股、對我好”這一類的要求,歸根結底,也是對於未來“肉酬”的預期,從本質上而言,仍然是“肉酬”。“肉酬定律”在此,仍然生效。
甚至也有女孩子,還會這樣反駁:我可不看重那些錢啊、車啊、房子的,我喜歡的男人,必須成熟、穩重、睿智、有才華、高大強壯…….
可是,這樣的狡辯,仍然不能成立。因為女子從本能意識里喜歡“成熟、穩重、睿智、有才華、高大強壯”的男子,而從本質上而言,歸根結底,仍然是因為“成熟、穩重、睿智、有才華、高大強壯”這些特質容易帶來更高的“肉酬”。“肉酬定律”在此,也是成立的。
在舊神州,有大量的神州女子,寧願給富人當小妾,也不願意嫁給平凡老百姓當“正室”。例如,袁世凱有9個老婆;康有為有6個老婆;(四川軍閥)楊森有12個老婆。而大江南北的鄉間地主,普遍存在一夫多妻的現象,真是“罄竹難書”。
為什麼這些神州女子願意給富人當二奶、三奶、四奶?一句話,因為富人支付的“肉酬”較高、比嫁給平凡百姓家,肉酬高得多。
再例如陸小曼嫁給徐志摩這個案例。在一般的文人眼中,陸小曼圖的是他的“才華”。而依我看,不如說她圖的是“肉酬”較高:徐志摩當年月收入一千元,相當於現在的人民幣幾十萬元(每月!)。而陸小曼與徐志摩結婚之後,花錢如流水,對此,徐志摩怨言不少。
而至於戴笠包養蝴蝶、宋子文包養香江美女這些往事,例子就更典型了:肉酬較高。
“肉酬”的表現形式,並不僅僅是金錢,地位和榮耀,也是“肉酬”的一種。日本音樂人喜多郎,譜寫了大量的音樂、歌頌孫中山和宋慶齡的愛情。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宋慶齡在這場婚姻當中,獲取的酬勞是相當高的。大家看她一輩子所獲得的名聲、榮耀、地位、尊稱。就可以知道:這個酬勞的價值,是十分高的,甚至是無法估算的。
在舊神州,色情業合法,在那個圈子裡,“肉酬”這個東西,就更是清楚了,明碼標價的,越是年輕漂亮的,“肉酬”就越高。例如民國時期,北京的一些“書寓”,裡面的女子不但年輕,而且漂亮,還會吹拉彈唱,這個“肉酬”就比較高。而舊時上嗨灘的“鹹肉莊”,以及北四川路上的“野雞”,則又老又醜,“肉酬”則較低。
在當今的神州,當女色由於開價太高、而暫時找不到“買家”的時候,因為女色有“保鮮期”,於是,有些女子會急於“零售”自己的女色。聽說在廣東東莞這個地方,女色的“零售”價格,現在已經到了每次人民幣一千元上下。真是“貴圈真亂”,而且“貴圈真貴”。
我們在日常生活當中,時常會見到女方的父母、嫌棄男方經濟收入不高,或者嫌棄男方的父母貧窮、因而反對女兒的戀愛。這種事情在當今的神州社會,屢見不鮮。為什麼呢?因為男方經濟收入不高,女方預期可得的“肉酬”較低。而如果男方的父母貧窮,有可能女方父母將來還需要接濟男方的父母,如果那樣的話,女兒不但得不到“肉酬”,甚至還將“負肉酬”。虧本生意。當然要反對。這是合理的。也是符合“肉酬定律”的。
我們在生活中還常見:有些女子見到前男友有了一定的“出息”之後,主動與前男友聯繫、希望“吃回頭草”。這是因為同一個男子,在以前可以支付的“肉酬”較低,不願交易。而現在他可以支付的“肉酬”較高,可以交易。本質上,就是這么一回事。
因此,建議男讀者,除非你是富二代,否則在你致富之前,最好不要談戀愛,因為你還沒有支付較高“肉酬”的能力,依照“肉酬定律”,原則上你是找不到比較優秀的女子的。
話說的很直接。但這就是當今神州社會的現實。赤裸裸的現實。
生活經驗還告訴我們:經濟收入越高的男子,其妻子就越漂亮。這個定律,基本上是通的。當然,也有一些有錢人,他的太太實在是不堪入目,那是因為她是“糟糠之妻”。這樣的富人,一般都會有二奶、小秘、紅顏知己、甚至“一次性消費品”。
當然了,他做壞事的時候,也不會告訴你。這活兒,象當年日本鬼子掃蕩一樣,偷偷進村,打槍的不要。有錢男人能一輩子對醜妻保持貞潔的,沒聽說過,真的沒有聽說過。
娶了美色妻子回家的富人,也有他的苦惱:女色自30歲以後,迅速貶值,而男方的財富,則是從30歲以後,急速增加。這就發生了“肉質越來越低。肉酬卻越來越高”的困境。
那么,神州的土豪,如何面對這樣的困境呢?有的不堪長期虧本、因而“壯士斷臂”,果斷離婚。有的則為了兒女、勉強維持一個完整的家,在家強顏歡笑,在外則彩旗飄飄。我所認識的富人,不外乎這兩種情況。至今還沒有見過第三種的。
筆者的一個男性朋友,是當彳聿師的,當他和他的女朋友談分手的時候,女方直接提出“青春補償費”的要求(主張“肉酬”)。這是發生在我朋友圈子裡的真人真事。“肉酬定律”在此生效了。
各位耳熟能詳的“富豪徵婚俱樂部”“海選”活動,更是“肉酬定律”無所不在的最好證明。這個,大家都知道。不用多說了。
我們有時候會聽到別人夫妻吵架,是這樣吵的:
女:你有什麼本事?你掙了幾個錢?!(抱怨肉酬低)
男:我要是能掙錢,還用得著娶你?!(抱怨肉質不佳)
女:我要是漂亮,還用得著嫁給你?!(正因為我肉質不佳,所以我廉價出售)
人在情急的時候,說出來的話,往往是真心話。
這些吵架的話,其實道出了“肉酬定律”最樸素的原理:一分錢,一分貨。
我們生活的這個社會。說白了,就是這么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