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聽戲(節選)
梁實秋
生長在北平的人幾乎沒有不愛聽戲的,我自然亦非例外。我起初是很怕進戲園子的,裡面人太多太擠,座位太不舒服。記得清清楚楚,文明茶園是我常去的地方,全是窄窄的條凳,窄窄的條桌,而並不面對舞台,要看台上的動作便要扭轉脖子扭轉腰。尤其是在夏天,大家都打赤膊,而我從小就沒有光脊樑的習慣,覺得大庭廣眾之中赤身露體怪難為情,而你一經落座就有熱心招待的茶房前來接衣服,給一個半劈的木牌子。這時節,你環顧四周,全是一扇一扇的肉屏風,不由得你不隨著大家而肉袒,前後左右都是肉,白皙皙的,黃橙橙的,黑黝黝的,置身其中如入肉林。(那時候戲園裡的客人全是男性,沒有女性。)這雖頗富肉感,但決不能給人以愉快。戲一演便是四五個鐘頭,中間如果想要如廁,需要在肉林中擠出一條出路,擠出之後那條路便翕然而闔,回來時需要重新另擠出一條路。所以常視如廁如畏途,其實不是畏途,只有畏,沒有途。
對戲園的環境並無需作太多的抱怨。任何樣的環境,在當時當地,必有其存在的理由。戲園本稱茶園,原是喝茶聊天的地方,台上的戲原是附帶著的娛樂節目。亂鬨鬨地高談闊論是未可厚非的。那原是三教九流呼朋喚友消遣娛樂之所在。孩子們到了戲園可以足吃,花生瓜子不必論,冰糖葫蘆、酸梅湯、油糕、乳酪、豌豆黃……應有盡有。成年人的嘴也不閒著,條桌上擺著乾鮮水果蒸食點心之類。賣吃食的小販大聲吆喝,穿梭似的擠來擠去,又受歡迎又討厭。打熱手巾的茶房從一個角落把一卷手巾擲到另一角落,我還沒有看見過失手打了人家的頭。特別愛好戲的一位朋友曾經表示,這是戲外之戲,那灑了花露水的手巾儘管是傳染病的最有效的媒介,也還是不可或缺。
在這樣的環境裡聽戲,豈不太苦?苦自管苦,卻也樂在其中。放肆是我們中國固有的品德之一。在戲園裡人人可以自由行動,吃,喝,談話,吼叫,吸菸,吐痰,小兒啼哭,打噴嚏,打哈欠,揩臉,打赤膊,小規模的拌嘴吵架爭座位,一概沒有人干涉。在那裡可以找到這樣完全的放肆的機會?看外國戲院觀眾之穿起大禮服肅靜無嘩,那簡直是活受罪!我小時候進戲園,深感那是另一個世界,對於戲當然聽不懂,只能欣賞醜戲武戲,打出手,遞傢伙,尤覺有趣。記得我最喜歡的是九陣風的戲如百草山泗州城之類,於是我也買了刀槍之類在家裡和我哥哥大打出手,有一兩招居然也練得不錯。從三四張桌子上硬往下摔殼子的把戲,倒是沒敢嘗試。有一次模擬打棍出箱范仲禹把鞋一甩落在頭上的情景,我哥哥一時不慎把一隻大毛窩斜刺里踢在上房的玻璃窗上,嘩啦一聲,除了招致家裡應有的責罰之外,驚醒了我的萌芽中的戲癮戲迷……
題目
3、《聽戲》和《社戲》都寫到了兒童的“看戲之樂”,且在寫法上有異曲同工之妙。請問兩文寫法上有什麼相同之處?
參考答案
1、可以“放肆”,可以自由行動,吃,喝,談話,吼叫,吸菸,吐痰,小兒啼哭,打噴嚏,打哈欠,揩臉,打赤膊,小規模的拌嘴吵架爭座位,一概沒有人干涉。(或可以亂鬨鬨地高談闊論,可以呼朋喚友消遣娛樂,可以足吃,可以看“戲外之戲”。)
2、因為不能夠這樣的“放肆”與自由。
3、本文與《社戲》有許多相通之處,看戲之樂,似乎不在戲的本身,而在看戲的氛圍、看戲的過程,當然還有對戲法的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