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標準
2016年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合格標準是60分。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2016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社廳發〔2016〕6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部分副省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部門:
根據有關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現就2016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語種、類別、級別考試成績的全國通用標準均為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
二、請各地及時向社會公布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的通用標準,向考試人員核發考試成績通知書,並提供有關成績查詢服務。
三、各地區、各部門和中央管理的企業人事部門可根據《關於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37號)精神,結合全國通用標準,按照管理許可權確定本地區、本部門職稱外語考試成績使用辦法和有效期。
合格標準
省 份 | 2016年合格標準 |
國家 線 | 60分 |
北 京 | 60分 |
天津 | 全國通用標準均為60分,我市地方合格標準均為50分,1973年1月1日前出生人員地方合格標準均為40分。 |
上海 | 60分 |
重慶 | 60分 |
河北 | 60分 |
山西 | 60分 |
遼寧 | 60分 |
吉林 | 全國合格標準:60分(滿分為100分)。 省內合格標準:50分;45歲以上報考A級、 40歲以上報考B級和35歲以上報考C級,合格標準在全國通用標準60分的基礎上降20分,既40分。 |
黑龍江 | 英語為45分 |
江蘇 | 60分 |
浙江 | 國家合格線為60分;省合格線為50分 |
安徽 | 60分 |
福建 | 60分 |
江西 | 60分 |
山東 | 60分 |
河南 | 國家標準:60分 2015年省線:50分 |
湖北 | 50分 |
湖南 | 50分 |
廣東 | 60分 |
海南 | 2015年50分 |
四川 | 59分 |
貴州 | 60分 |
雲南 | 全國合格標準:60分(滿分為100分)。 省內合格標準:綜合、理工類A級40分。綜合、理工類B、C級、衛生類35分。 |
陝西 | 全國合格標準:60分(滿分為100分)。 2015年綜合類57分、理工類、衛生類46分。 |
甘肅 | 暫未公布 |
青海 | 2015年省內合格標準為45分。 |
西藏 | (區直)職稱英語成績合格標準為50分,其餘地方45、40分不等。 |
新疆 | 60分 |
廣西 | 60分 |
內蒙古 | 50分 |
寧夏 | 暫未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