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談到帶路人現象,各地交警都很無奈。長期以來,為了維護道路入口處的安全,交警部門花費了不少精力,但是帶路人“一趕就走,不趕就來”的做法著實讓他們傷透了腦筋。
合肥市交警支隊的一位民警告訴記者,高速公路入口處車流量很大,帶路人的隨時扎點給道路交通帶來了很大的安全隱患。他們為了躲避民警,往往逗留在道路的下坡處或橋底下,車輛駛到近處才能發現他們,而情急下的剎車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還有的帶路人為了吸引過往車輛的注意,不惜走到路中間,於人於己都帶來了交通安全隱患。
此外,交警對帶路這一特殊職業的“誠信”也表示擔憂。一般情況下,需要“帶路”的基本上都是對合肥不熟悉的外地人,在帶路報酬上全憑帶路人開價,易出現帶路人宰客而引發的糾紛。
生意紅火
2010年10月,有市民來電反映,在北辰區外環線韓家墅市場段,有一批以“給過路大貨車帶路”為職業的人,他們手持自製“帶路”示意牌,每次收費在30元至100元不等,在外環線兩側向疾馳而過的車輛招攬生意。
據了解,因外環線內禁止外地大貨車駛入,以及外環線橋樑涵洞路面損壞嚴重,外環線韓家墅市場段設有限寬路障,一些大貨車行駛到此處時不知如何繞行,所以使得“職業帶路人”紅火起來。記者發現,由於常年在公路邊經受風吹日曬,幾乎所有的帶路人都顯得很黑,嗓門很大。
30多歲的李師傅說,生意好的時候一天能掙四五百元,乾我們這行,必須對所有道路了如指掌,不僅要找最近、不堵車的道路,還要躲著交警走。新手必須跟著有經驗的人學上一段時間,熟悉城區道路後才能正式投入工作。
現場,外環線也有部分大貨車不願付錢找帶路人強行駛入逆行道路。這些本不能進入外環線以內的外地過路大噸位貨車在他們的帶領下駛入市內道路,致使一些道路被損壞。
來自湖南常德的摩托搭客仔小曹三個月前找到了一份新工作——職業“帶路人”,他每天早上7時準時趕到北環高速廣園中路出口,為不熟悉廣州市區道路的外地司機帶路,通常要忙到晚上八九時才收工。記者調查發現,類似小曹這樣的職業“帶路人”在該市北環高速的廣園中路出口、三元里出口及沙河立交出口等處共有50多人,隨著廣州嚴打“摩的”搭客,他們這些搭客仔便利用自己對交通的熟絡轉行做起了職業“帶路人”,通常月入可過千元。
顯現問題
1、高速上攔車帶路、險象環生
熊偉是星沙鎮土橋村人。因為在廣東打工的廠子裁員,兩個月前回到了湖南。他告訴記者,“做‘帶路人’是打零工,掙點小錢補貼開支。”
1月20日上午10點,G3高速公路星沙入口沿路,近200米的道路邊6名男子一字排開,手裡揮舞著“帶路”紙牌,專注著身邊呼嘯而過的車輛。熊偉正是其中的一員。眼見兩輛廣東牌照的轎車駛出收費站,熊偉箭步飛奔到兩車前方。由於猝不及防,一輛汽車險些撞上護欄,讓司機十分惱火,因此差點與熊偉發生爭吵。
2、帶一次路可賺40元,帶路人爭相搶客
熊偉表示,天氣好的話,這裡最多有十多人。“主要目標以外地來長車輛為主,每帶一次路,收費在25元至40元不等。”熊偉和其他幾名帶路人或是斜靠在高速公路護欄邊,或蹲坐在道路中央隔離帶上,但只要發現有懸掛著外地牌照的汽車從收費站駛出,他們就會一擁而上,邊搖晃著紙牌,邊隔著車窗玻璃大聲吆喝著。
長期在此帶路的老羅告訴記者,平常一個人每天能拉幾筆單,多的時候有十多筆。“將他們領進市區就算完成任務了。”記者在此觀察了一個半小時,只要有準備進城的外地車輛減速,帶路人就蜂擁上去搶客。
3、強收服務費,兩指路男子當場被抓
“到株洲吧?我們可以幫你帶路。”當日中午1點多鐘,湖北的陳先生駕車到株洲辦事,經過醴潭高速株洲北收費站匝道口路段時被兩名男子攔住。由於道路施工,該收費站關閉,許多外地司機經常在此“迷路”。
陳先生說了聲謝謝,準備發車離開時,幾個帶路人連忙站在陳先生車的前面,“你已經獲取了指路服務,需要給點服務費。”無奈之下,陳先生只好付了20元才通行。
接到陳先生的舉報,高速交警醴潭大隊迅速出警,很快就在收費站附近將兩名指路男子控制。“他們都是多次作案。”民警無奈地表示。
20日下午3時,看見巡邏警車出現,正在京珠高速長沙北入口處的幾名帶路者,立即穿過剪破的鐵絲網消失在樹叢中。
“面對警方的打擊,他們學會了‘躲貓貓’。”一位高速交警指著附近殘損的鐵護欄說。 [1]
收費無標準
由於外地司機不熟悉道路,因此在高速路口、輪渡口等帶路人受到青睞。記者調查,“職業帶路人”隊伍不斷壯大,他們的月收入一般超過千元。尤其在節日期間生意特別火,他們穿梭在車流中攬生意,一般短途收費10元左右,長途則收50~100元,最高月收入可超過2000元。但記者了解到,對於“職業帶路人”目前還沒有明確規範,還處於管理空白。
帶路人高速上攬生意
9月13日上午,在環膠州灣高速公路海泊河收費站處,記者看到不少帶路人正在那裡探頭觀望,有的人手中還拿著木牌,上面寫著“帶路”兩個紅字。每當有車輛經過,這些人都會把木牌高高舉起,如果有車停下來,他們不顧來往車輛馬上圍攏上去。問及收費,一位手持木牌的中年人告訴記者:“收費主要看路程遠近。”
“基本上都是為外地車帶路,收費從10元到百元不等。”在海泊河收費站附近靠活的“帶路人”徐先生告訴記者,他是臨沂人,今年34歲。他從20歲就來到青島當司機,所以對青島的路非常熟悉。他介紹說,他一般凌晨6時左右就出來“上班”,到晚上7時許“收工”,一般用瓶子帶點白開水和饅頭,中午餓了就啃點饅頭,一天帶上兩三趟路,每天平均收入50元左右,有的時候生意好了,一個月能收入2000多元。“也有的人白天休息,晚上帶路。”徐先生說,晚上帶路的比較累,也非常危險,但收入比較高。
“一般情況下,過節時生意比較好。像這幾天過中秋節,我們一天都能帶上四五趟路。”徐先生說,這個月就是帶路生意的旺季,他的同行普遍能賺2000多元,但是生意不好時每個月也就800~1000元。
同樣路程價格相差20元
“我們這個行業沒有什麼具體的收費標準,都是自己定的。”徐先生說,因為他們都是各自營業,所以標準不同。
9月14日上午,記者兵分三路,來到環膠州灣高速公路瑞昌路出口處、海泊河出口處和輪渡附近看到,這些地方都能找到手持“帶路”字樣牌子的男子在路邊攬活,很多外地司機會停下車來讓他們帶路。
下午1時30分許,在瑞昌路附近,同樣的路程,記者就聽到了兩個相差20元的報價。“從瑞昌路到中山路,最少40元。”在瑞昌路附近靠活的一名帶路人告訴記者。而在離他約500米遠的帶路人段先生卻要價60元。
“大多數帶路人還是比較遵守職業道德的,會順利地把司機帶到目的地。如果有個別帶路人誤將司機帶錯路,司機只有自認倒霉。”在輪渡附近,來自日照的司機孫建富說,他經常來青島送貨,因為不熟悉路也經常找人帶路,去年11月份的一天凌晨,他找了一個帶路人幫忙帶路,但沒想到帶路人對目的地也不熟悉,沒把車帶到就找藉口“溜”了。
外地司機青睞帶路人
“青島的路非常複雜,我開車走了很多次都記不住咋走。”安丘市的趙先生告訴記者,去年8月份,他帶著全家到青島來遊玩,準備到台東購物,誤闖了台東一路附近的單行線,結果被執勤交警“逮”住,當即被記扣2分,並罰了款。趙先生說,從那以後,他一到青島就會在高速路出口處找一個帶路的。今天上午,趙先生又來到島城準備去看望朋友,就在高速路口花了45元錢找了一個帶路人,將他帶到武定路。“有了職業帶路人領路,省了不少心,給點錢也願意。”外地大貨司機劉先生表示,找到帶路人能夠省時間,快速找到目的地,還可以有更多的時間多睡上一會再上路。
管理缺陷
管理尚為空白
對於帶路人的管理,合肥市交警部門表示無能為力。合肥市交警支隊的民警告訴記者,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條規定,行人不準進入高速公路,否則將會處以罰款,但是帶路人所在的地點一般都是高速公路的出口處,此區域允許停車和行人進入。
“在看到有人在路邊以‘問路’招攬生意,我們都會立即上前制止,但沒有規定我們如何處罰”,而被交警勸阻離開的帶路人,看到交警離開後便又會重返路邊繼續招攬生意。
隨後就帶路人的管理問題諮詢了公路局等相關部門,都得到了同樣的答覆,沒有相關部門有明確責任和權利管理帶路人。目前,管理帶路人最直接的法律根據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19條的規定,“以擾亂公共秩序行為,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警告的處罰。”但因證據不足,對於帶路人的物質處罰往往不了了之。 據一位帶路人介紹,省城帶路人這一行當存在了10多年之久,而且隨著城市的發展,帶路人的隊伍也日漸壯大。
琴島律師事務所的賈律師說,目前還沒有相應的法律來規範“職業帶路人”。但是帶路人為司機帶路的行為,嚴格來講屬於契約行為,雙方在契約履行期間,帶路人的行為應當受到民事責任的約束,因為帶路人服務上的因素,例如繞遠路、誤闖單行被罰款,都屬於違反契約,應當付出相應的賠償;但是如果有些路口明明標有禁行標識,帶路人予以指出,而司機卻非要往前走,由這種情況導致的罰款就應當由司機來承擔。正常費用如過橋費、過路費應該由車主來承擔。
多數交警對帶路這一行的收費標準不太了解。記者從工商部門了解到,由於職業帶路還屬於新生事物,到底需不需要辦理相關證件他們也不太清楚。
亟需規範
趙先生是初次來合肥的外地人,在付給帶路人報酬後找到了目的地。他告訴記者,隨著合肥的發展,像他一樣來此的外地人越來越多,由於對合肥不熟悉,他們願意通過帶路人儘快趕到目的地,以節約自己的時間。趙先生認為帶路人有其存在的必然,“一方面道路的指示系統尚不完善,有‘問路’的需求;另一方面有人掌握了道路信息這一資源並看到了‘商機’,‘問路’和‘指路’是各取所需”。
對於帶路人存在的隱患,趙先生表示認同,並希望合肥的有關部門儘快規範帶路人的行為。“隨著時間的推移,城市道路系統將日趨完善,帶路人這一行當在未來必將被人淡忘,但就目前來說,規範帶路人的行為還是要有明確的法律法規”。
路在何方
“我是外地司機,今天下高速時遇到帶路的人,我沒減速,結果其中一人用石頭向我的車砸來,幸虧沒打著……”昨天清晨,從江蘇來煙的趙先生撥通了記者的電話,說起自己的遭遇顯得十分激動。
趙先生所說的“帶路”人,是專門以給外地司機指示煙臺市區道路為職業的一撥人。由於外地司機不熟悉道路,加上煙臺這幾年修路、改造變化很大,因此在高速路口、輪渡口等處,“職業帶路人”受到外地司機的青睞。記者調查,“職業帶路人”隊伍不斷壯大,在節日期間生意特別火,他們穿梭在車流中攬生意,但記者了解到,對於“職業帶路人”目前還沒有明確規範,還處於管理空白。
趙先生告訴記者,他前兩天第一次來煙臺,要去地方港,因為不熟悉路,便找了個“帶路人”。他張口要價50元,趙先生還價30元。但那名“帶路”的卻“忽悠”說:“路很遠,我一上午只能給你一人帶路,別人都給80元,50元就算給你打折了。如果你走錯了路,被罰幾百元,就更不划算了。”趙先生覺得他說的有道理,就給了50元,可是到了地方港才知道,路並不遠。
這次來煙,趙先生又碰到了“帶路人”,他沒有停車,這讓“帶路人”很氣憤,便隨手撿起一塊石頭向趙先生的車砸去。趙先生告訴記者,這類“帶路人”經常在同三高速出口附近出沒,記者決定親自去看個究竟。
昨天上午,記者按趙先生所說的地點來到煙臺農校公車站點,遠遠看到兩三個人手中拿著牌子,朝路上的車輛晃悠,牌上寫著“帶路”二字。
“找你帶路的人多嗎?”記者問一名手拿牌的男子。“不多,前一段時間比較忙,因為帶路的人少,每天掙的錢也多,現在有競爭了,價格也低了。像你這么年輕,不應該幹這種職業。”該男子把記者當成了搶飯碗的人。記者告訴他並不是要幹這個行業,外地朋友馬上過來需要給帶下路,問一下需要付多少錢?該男子回答說不一定,好說話的就多給點,遇到能砍價的就少給點,幾十元錢不等。
在附近上班的孫先生告訴記者,他每天上下班都能看到這些帶路人,據他們自己透露,最多一天能賺二三百元。他們都是坐著人家的車去,然後再乘公車返回來。
記者採訪發現,“職業帶路人”作為新興行業,在國內還屬於監管的空白地帶,帶路人的隨意性很強,經營行為缺乏有效規範。但從法律角度看,收費帶路屬於一種契約行為,帶路人在契約履行期間,應當受到民事責任的約束,如果因帶路人的原因,造成車主繞遠路、被罰款,都屬於違反契約,應當付出相應的賠償。
廈門市100多名帶路人被收編
2005年8月1日起,廈門大橋邊上的100多名帶路人被正式收編,集體加入一家交通諮詢服務中心,接受統一管理、統一培訓,統一掛牌上崗。據介紹,從1991年開始廈門大橋邊上就有帶路兼做裝卸的隊伍了,因為管理上的無序,曾經發生過為搶生意而打架的事件。當然,帶路人隨意在路邊攬客,還引發了交通問題。在有關部門的協調努力下,鷺島福江交通諮詢服務中心正式掛牌,需要引路、裝卸等服務的車輛可以在該服務中心尋求幫助,原來的引車帶路人員由中心統一派活。
出現“職業帶路人”不是城市之福
出現“職業帶路人”,只能說明城市道路建設或設計不科學,或指示牌設定不夠多、不夠簡單明了。現代化的城市交通,是以快速、安全、舒適、經濟為目標的。城市交通管理的基本任務,就是維護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暢通。城市交通管理部門不妨設定“導向類”的交通標誌或路面標誌,裡面標示路名、沿道地名與設施、距離、路線、方向等。這樣的標誌系統,能給予行人和駕駛員以確切的道路交通情況,使道路交通達到暢通、安全的目的。
哪一天,任何人或車來到陌生城市,都能快速、安全、舒適、經濟地穿行於城市的每一個角落,那才是城市之福、人民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