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013年一批專鑽企業勞動管理漏洞的職場“碰瓷人”正在增多,這些職場“碰瓷人”有的團伙作案,利用一些小微企業勞動管理存在漏洞,假招工,上崗後有意鑽企業勞動管理漏洞,工作一兩個月後以企業沒有勞動契約等起訴,要求雙倍賠償。有的以黑代理、離職策劃人為依託,專找企業管理漏洞甚至偽造證據索要勞動報酬等。
數據
2013年5月16日海淀法院勞動爭議案件審判白皮書向社會公布。白皮書公布的數字顯示,《勞動契約法》實施5年來,法院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一直在高位運行。2012年度海淀法院受理此類案件為3382件,然而進入2013年度,僅1月至4月期間即受理2234件,同比增長32.27%,案件數量呈現出“爆炸式”增長態勢。
白皮書公布的10個勞動爭議典型案例中,勞動者違反誠信原則,利用一些小微企業勞動管理漏洞,鑽法律空子索要雙倍工資、加班費的案件占了5件。
案例
目前職場上有一些犯罪團伙專門以此牟利。如媒體報導的一個8人犯罪團伙,應聘到某企業工作後,利用企業管理漏洞,一人代替另外7人簽字領取工資,另外7人辭職後以企業拖欠工資為由要求雙倍賠償。
海淀法院受理的一起勞動爭議案件之後,承辦人上網一查,發現該案原告在兩年之內竟然起訴了40多個同類案件。
原因
首先是司法懲戒功能薄弱,違法成本低,法院在發現企業或勞動者有惡意訴訟行為時,懲處手段非常有限。
第二,部分勞動者受利益驅使鋌而走險。近年來陸續頒行的勞動法律法規及相關司法解釋,加大了對勞動者的司法保護力度,同時勞動仲裁及訴訟案件受理費用也大幅減免,目前到法院起訴勞動爭議案件的訴訟費只有5元錢。客觀上也讓不少勞動者覺得即使官司打輸了自己也沒有什麼損失,萬一打贏了還能有利可圖。
第三,一些所謂“離職策劃人”、黑代理也在勞動爭議訴訟中推波助瀾。對此,海淀法院正在與轄區內有關機關合作建立勞動爭議“黑名單”,對多次違法的企業和個人,將列入“黑名單”,提醒個人和企業在招聘和求職中參考。
分析
朝陽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案件數占到全市的1/5,近年來,個人勝訴的比例呈現出逐年下降趨勢。勞動者個人完全勝訴率已經從2011年度的4.37%變成目前的1.84%,下降了近6成;而同時,企業完全勝訴比例並無太大變化,個人完全勝訴率下降的部分幾乎全部用於“推高”雙方部分勝訴比例的上升。
對於個人完全勝訴率的下降,朝陽勞動仲裁院相關負責人分析道,主要原因在於勞動仲裁取消收費以及勞動者對於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理解不太全面,同時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黑代理”的“慫恿”,勞動者申請仲裁時往往存在非理性地濫訴現象,提出不合理請求的案件日漸增多。該負責人表示:“部分勞動者個人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所能想到的各種賠償都列入訴求當中,有棗沒棗,先寫上再說。必然導致勞動者的完全勝訴率有所下降。”
專家說法
對於勞動爭議審判中出現勞動者不誠信現象,北京京悅律師事務所人力資源管理與勞動法事務部主任王向前認為,在目前的不少勞動爭議中,少數勞動者為現實利益所驅動,為實現個人利益弄虛作假,或者利用用人單位管理漏洞頻繁訴訟牟取利益。
目前的《勞動法》中對企業的違法責任作了很多規定,其中就有對勞動者的賠償責任,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由於工作便利可以很容易就發現企業的違法行為,在權益受到侵害時便可以通過證明企業的違法行為來獲取賠償,“《勞動法》保護的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在勞動者權益受到損害後,他們可以利用法律來獲取高額賠償。”
此外,對於勞動爭議審判中出現勞動者不誠信現象,認為不能一味指責勞動者,企業也有很多責任,在勞動者勞動過程中,勞動者和企業一直處於博弈狀態,很多勞動者之所以不誠信主要是對企業不誠信行為的一種反彈,《勞動法》保護的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如果企業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不會受到損害;如果企業有違法行為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一些勞動者便會選擇“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勞動者不誠信更多的是由於企業不誠信導致的結果,因此,作為企業,首先還是要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