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與發展
第一階段:(第一至七屆宿管會)
第七屆宿管會中,每個社區(宿管站)內都設有分會,它們是宿管會在社區的基層組織,負責宿管會在社區內的活動和工作,反映各宿管站的情況,加強社區與總會間的交流。由於各個社區的年齡層次和機構狀況不一,所以每個分會開展工作的完成效果參差不齊。
第二階段:(第八屆宿管會)
第八屆宿管會將分會整合成一個部門,負責宿管會在社區的活動開展。分會通過站長來實現宿管會在每個宿管站的工作。每個站派駐一名部員,與站長、同學交流,對下傳達工作要求,對上反映該社區情況和問題。由於分會變為一個部門,不在各社區設常駐機構,對每個社區狀況了解有限。此外,分會部員直接與站長發生工作關係,年齡懸殊和利益關係之間的問題易給宿管會和各社區之間造成誤會與矛盾,不利於我會的工作開展。
第三階段:(第九屆宿管會)
第九屆宿管會撤銷了分會,成立聯絡部。聯絡部在原來分會的職能基礎上,進一步拓展其聯絡交流職能。即聯絡部將加大與各社區幹部之間的關係,更多的通過社區幹部在各社區開展工作,來實現宿管會在社區的管理服務職能和團學活動的開展。這樣,通過學生社區幹部,使我會更了解社區情況,更加深入社區。此外,社區幹部同為學生,年齡差異不大,而且無較大利益衝突,更有益於交流與管理,克服改革前的一些不便,促進我會的工作開展。
工作計畫
(一)、管理服務職能:
1、聯絡部在各宿管站派駐聯絡員,定期與阿姨溝通,了解各站的情況,傳達總會的工作要求,傾聽各站的聲音,並協調解決站內問題,監督站內日常工作。保證上傳下達渠道通暢,做好服務維權工作。
2、在各宿管站內開展民主建設,組織各站民主選舉出社區主任和其他社區幹部。派駐各站的聯絡員與各站站長阿姨、社區主任共同參與站內事務的管理與決策。同時,加強與各物業公司的聯繫。
3、在北苑、中苑、西苑分別建立三分中心,組織民主選舉產生三個中心主任和其他社區幹部。並在建成後,參與各分中心的管理服務工作。
4、考核各站的工作,在學年結束前,組織評選出優秀社區和優秀社區幹部。
5、聯繫校內外的相關部門或組織,開展雙方的互訪和學習。
6、參與總會的集體工作,包括每月一次的安全衛生大檢查等。
(二)、團學活動職能:
1、派駐在各站的聯絡員與站長阿姨和社區幹部,定期在各宿管站內開展有益身心的各類文體活動。活動也可以以分中心為單位開展。
2、與其他校內外的各個社團和學生組織聯繫,邀請其與聯絡部或宿管站共同開展在站內的小活動。
3、參加宿管會集體活動,如宿舍文化節、風箏節、社區晚會等一些活動的籌劃和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