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民

耿民

耿民,高級律師。1982年開始從事司法行政和律師工作。1987年取得律師資格(陝司律證字第2947號)。執業證號:261387110148。 1985年開始在原渭南地區律師事務所等做專職律師。1998年辭去公職組建陝西耿民律師事務所任主任至今。

耿民,高級律師。1982年開始從事司法行政和律師工作。1987年取得律師資格(陝司律證字第2947號)。執業證號:261387110148。 1985年開始在原渭南地區律師事務所等做專職律師。1998年辭去公職組建陝西耿民律師事務所任主任至今。現兼任陝西省律協刑事專業委員會副會長、渭南市檢察學會理事並主訴檢察官能力測評審員會評審。在職23年致力於刑事辯護和預防犯罪的探索。先後在國內省級以上報刊和學術會議發表論文、案例40篇。獲法務部全國司法行政理論研究優秀論文三等獎一次,獲《當代中國經濟理論要覽》經濟論文評審委員會優秀論文二等獎一次,獲陝西省法學會優秀研究成果三等獎一次。獲第五屆中國律師論壇組委會優秀論文(演講)獎。被國家“中小企業銀河培訓工程”確定為“創業維權和預防犯罪”專題講師,《民營企業法律風險防範和維權指引》一書已由法律出版社審稿出版。多次被高等院校、黨政機關和陝西律師組織邀請做《刑事辯護與司法正義》、《法律的權威和法律人的信仰》等專題講座。有律師專著《職業反角》一書付梓。
主要刑辯專業論文:
《律師刑辯權司法救濟的法律思考》
《關於解決“會見難”,保證律師執業權利的建議案》
《冤案頻出,折射出律師刑辯職能的弱化和缺失》
《高進發被控強姦殺人蒙冤案辯護九思考》
《不相容選言推理在庭審辯護中的套用》
《考量細節——打開刑辯之門的鑰匙》
《構成挪用型貪污罪的客觀要件》
《承包型貪污罪初探》
《發揮配合制約作用,做好貪污案件刑辯工作》
《陝西省律師刑辯質量研討會綜述》
近年來重大刑辯(代理)案案例:
王玉虎強姦殺人蒙冤七載死刑逃生案
2000年獲法務部首屆全國律師優秀案例“金獬獎”(三等獎),並被編入《“金獬獎”獲獎作品選》一書。
宋愛賢為兒伸冤五年昭雪刑事代理案
1997年被《法制與新聞》等中央及多家省級報刊以特稿報導後分別被錄入《在公檢法的日子裡》(張百靈著)、《驚世重案100例》(劉興學編)、《生命的演說》(林柔植著)等著作。
高進發強姦殺人蒙冤辯護案
2005年藉助佘祥林案的巨大影響力,歷經三載多主辯成功高進發被控強姦殺人(兩幼女)獲賠案,被媒體和法律界稱作“陝西(重大死刑)疑罪從無第一案”、“陝西版佘祥林案”,受到了新華社、《法制日報》、《南方人物周刊》、東方
衛視《律師視點》、香港《文匯報》、《華商報》、《陝西日報》、《西安晚報》等專、特稿報導。
是“三秦打黑第一案”、潼關“5.23”涉黑大案首席辯護人。2007年11月,經陝西省律協指定,為陝西第一例律師涉嫌偽證案第一被告人出庭辯護。
2004年12月14日、2006年8月23日、2006年9月12日、耿民律師分別被《各界導報》、《陝西廣播電視報》、《陝西日報》等以《正義之神》、《人民的好律師》、《寧鳴而死,不默而生》為題專稿推介。並被相繼錄入《中國專家人才庫》、《中國刑辨大律師》、《世紀風采人物》等大型人物資料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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