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瑞卿

翟瑞卿

翟瑞卿,男,漢族,1965年5月出生,山西省昔陽縣人,大學學歷,法律碩士,198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7月參加工作。 現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6年7月武漢大學法律系畢業後歷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民庭科員級書記員,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山西分校助教、講師、副主任科員,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培訓中心辦公室主任;

1996年12月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處級審判員(期間:1997年12月至2000年12月掛職任晉中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2001年3月至2003年1月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學習,在國家法官學院高級法官進修班學習,獲法律碩士學位,2002年10月被山西法官培訓學院評聘為教授);

2004年9月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督查室主任、正處級審判員;

2006年11月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監督庭庭長、督查室主任;

2011年3月任山西省高級人員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監督庭庭長;

2014年8月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副廳長級);

2016年1月任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代院長、黨組書記;

2016年3月任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2017年8月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

任免信息

2017年8月2日,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任命:翟瑞卿為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17年8月8日,在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全市法院幹部大會,市委決定,免去翟瑞卿臨汾中院黨組書記的職務。

2017年8月25日,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臨汾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翟瑞卿辭去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教學研究

長期從事民商事審判工作和民事實體法和程式法的教學研究。既有紮實的理論功底,又有豐富的審判實踐經驗,是我省知名中青年民商法學者、專家。在法院內外主講民法、公司法、物權法和民事訴訟法等學科。主要研究方向為民法和民事訴訟法,在太原科技大學培養和指導民事訴訟法方向的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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