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2008年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實施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二)繼續落實和完善安全工作責任制,加強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 (三)進一步加大安全工作的投入,確保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的正常開展。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中國小管理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落實好中共遵義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創建“平安遵義”的意見》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創建和諧平安校園。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學校安全工作,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若干意見》。認真貫徹《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國小幼稚園安全管理辦法》、教育部《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和相關的教育法律法規,以安全、健康、文明、和諧為總體要求,著力抓好學校安全制度建設和安全設施建設,營造安全的育人環境,努力創建平安和諧校園。
(二)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縣、鄉鎮(區)、校各級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組織機構;健全完善校園及周邊治安突發事件、地質災害、危房倒塌、踩踏事故、火災事故、食物中毒、傳染病防控、交通安全等各類安全事故(事件)緊急處置預案;健全安全工作落實到人的規章制度,做到職責明確,責任到人;健全完善學校內部事故(事件)控制指標管理制度,努力實現學校安全零事故(事件)的目標。
二、工作措施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中國小、幼稚園及其周邊地區的安全管理工作涉及面廣、情況複雜,切實加強中國小和幼稚園安全管理,努力維護校園周邊環境秩序,是一項系統工作,任務十分艱巨。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縣屬相關職能部門、縣屬各學校、各鄉鎮(區)中學(桑木鎮中心國小)主要領導同志務必提高認識,要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政府和主管部門的重要指示精神,隨時分析轄區學校的安全形勢,採取切實措施,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不斷增強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二)繼續落實和完善安全工作責任制,加強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
要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的領導機構和組織機構,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完善各項安全工作責任制度、責任監督檢查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制度不缺項。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第302號令)、《遵義市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遵府發[2001]18號)有關規定。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查處和追究各類事故責任人員。認真抓好教育部、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加強農村中小學生幼兒上下學乘車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2007]12號)和貴州省公安廳、貴州省教育廳《關於加強和規範全省中國小校和幼稚園校車管理的通知》(黔公通[2007]159號)檔案精神的落實工作,縣交通管理部門要積極制定和完善規範校車管理的辦法或意見。
1、各鄉鎮(區)要形成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部門配合抓,廣大幹部和師生員工人人齊抓共管的良好格局。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完善安全工作指標體系,加強監督檢查和工作考核;加強基層工作指導,督促其全面加強安全管理,建立長效機制;加強安全技術防範工作,依靠科技進步,加強安全工作的新技術套用和推廣,加大宣傳教育和培訓力度;儘快健全完善依法行政、高效運作的安全監管體系,切實把學校公共安全納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範疇。
2、縣教育、各級各類學校把學校安全工作擺在首位,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目標、責任、考核為主要內容的量化管理和保障體系。要積極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學校安全各項工作,確保學校安全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要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制定重、特大事故安全工作預案,提高應對能力。要以《遵義市教育局關於做好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遵教法[2008]5號)要求,建立健全重大危險監控制度和重大隱患排查整改制度,所有排查出的重特大安全隱患都必須提出具體的整改方案,做到責任、人員、資金、時間“四落實”,實行領導掛牌整改制度,並按要求及時準備上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報表》。各鄉鎮(區)中學(桑木鎮中心國小)要對轄區內中國小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嚴禁使用D級危房。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項目要嚴格實行“三同時”制度(即: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努力提高安全事故的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降低事故損失。
二要建立健全中國小、幼稚園內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加強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制定和完善各類突發事件的預案,防患於未然。要通過內部人員調配,健全內部防範機制,強化校園周邊治安巡邏,嚴格執行門衛和值班制度,嚴格執行校園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三要重點加強農村寄宿制學校的安全管理,改善農村寄宿制學校校舍、食堂和廁所等基礎設施條件,消除學校建築安全隱患。強化寄宿制學校內部管理,嚴格規範辦學行為,全面落實學校門衛、巡邏、宿舍、食堂和學生管理等各個環節的安全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嚴防火災、擁擠踩踏、觸電、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等事故(事件)的發生。
四要嚴格執行學生學籍管理制度、學生外出請假制度、劣跡學生幫教制度、學生校外租房住宿登記制度、嚴禁學生帶管制刀具進校園等管理制度等。
五要建立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制度、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監管及許可制度,校(園)長親自把關,認真開展安全評價、安全條件認證、安全許可審查工作,嚴防食物引起的師生群體性疾病和危化藥品引起的安全事故。
六要做好防水、防電、防雷擊、防交通事故、防傳染性疾病等工作,加強隱患排查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注重預防。禁止學生下河游泳和追爬車輛,嚴防溺水和交通事故的發生。
3、公安部門要加強對校園治安的維護,建立學校和所在地派出所之間的聯繫制度,嚴厲打擊校園及周邊地區存在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迅速查處各類傷害學生的惡性案件,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4、衛生部門要把學校衛生工作納入公共衛生防疫體系並作為重點領域,切實加強校園衛生管理,做好飲食衛生和公共衛生安全的檢疫檢驗工作。要加強對各學校衛生工作的指導,對校園內的食堂進行量化分級管理。對校園周邊衛生條件不合格的各類飲食場所和流動攤點及時查處、堅決取締。要督促和幫助學校建立嚴格的衛生保健制度,嚴格執行定期健康檢查、衛生消毒、預防接種、傳染管理、膳食管理、食品採購證制度及衛生保健登記統計制度。認真貫徹執行遵義市衛生局、教育局關於轉發《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遵市衛發[2006]35號)的通知精神,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5、文化、工商、新聞出版部門要堅決取締非法經營的書刊、音像、電子、網咖和娛樂場所。對校園周邊進行非法經營的書刊、音像、電子、網咖和娛樂場所及時予以查處。
(三)進一步加大安全工作的投入,確保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的正常開展。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縣財政、教育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千方百計加大安全工作的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確保人員防範、技術防範、人員和經費到位。加強安全管理技能培訓,不斷提高管理人員素質,要根據國家教育部的要求,認真開展好農村寄宿制學校校長安全培訓工作。積極配合氣象部門抓好中國小雷電防禦工程的安裝和學校防雷安全員的培訓工作。
(四)進一步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
各學校要以“全民查隱患、平安迎奧運”為主題,圍繞教育部《中國小安全教育指導綱要》的要求,開展課堂教學並輔之以校園廣播、班會、黑板報、圖畫展、知識競賽等有效形式,加強師生安全知識、傳染病預防以及禁毒、反邪教、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等知識的教育。以“安全生產月”、“安全教育日”、“119消防日”、“交通安全周”、“6•26禁毒日”等活動為載體,以安全常識為主要內容,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提高法制觀念,自覺抵制違法犯罪。教育部門要組織各學校師生參加由省安監局、省教育廳組織的2008年中國小安全知識競賽活動。
(五)加強資料建設,規範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檔案管理。
各學校要擬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防洪搶險、突發性災害等應急處理、救援、人員疏散等預案,組建應急突擊隊,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故(事件),應急處理和救援工作能有序進行。對安全、禁毒、綜治等工作要做到年初有計畫,平時有檢查記載,有工作研究的專項記錄,有隱患排查和整改情況記載以及宣傳教育活動的印證材料,有月小結、季總結、半年自查自評總結和年終總結。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時間向屬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逐級報告。要注意資料的收集、歸檔立卷工作。機構、職責、制度要上牆,又要歸檔立卷,作為年度考核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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