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原則
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做到考評量化,獎懲分明。
二、考核對象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縣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三、考核方式
由縣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抽調人員組成考核小組,實行平時抽查和年終綜合檢查評定相結合的考核方式,考核採取百分制計分的辦法。
(一)對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的考核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的考核由綜合檢查評定、社會各界人士評價和縣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評定三部分組成,綜合檢查評定占70%,社會各界人士評價占20%,縣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評定占10%。考核內容主要有: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政府(管委)一把手負總責工作制度,成立政府(管委)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部門職責、任務明確,制定年度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動計畫和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形成統一協調,責任明確,齊抓共管,運行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機制。
2、切實履行政府職責。政府會議聽取並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不得少於2次,安排有食品安全專項工作經費,開展專項整治效果明顯。
3、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遇有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積極組織救治,並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及縣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4、建立食品安全聯絡員、信息員和網路員工作制度,做到市場依法監管,行業依法整治,廣泛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民眾食品安全知識知曉率達90%以上,各項防範措施落到實處。
5、組織對轄區內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重點對象進行檢查指導,完善依法經營承諾制度。
6、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有關工作。
(二)對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考核
根據《遵義市2006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辦法》(遵府辦發〔2006〕43號)要求,將食品安全工作部門分A、B兩類進行考核。A類為具有明確監督管理職能的部門,其考核評分由綜合檢查評定和隨機抽查兩部分組成,各占50分;B類為食品安全協調工作中作為配合部門的單位,其考核評分以綜合檢查評定為準。考核內容主要有:
1、按成員單位職責分別確定考核內容: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A類):承擔縣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切實負起對全縣食品安全的綜合協調監督責任;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訂工作計畫和實施方案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定期開展食品安全管理綜合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和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定期向社會發布食品安全信息。
農業局(A類):負責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監督,依法監督檢查農產品質量標準的執行情況,認真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制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嚴格執行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積極引導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綜合示範區和無公害產品的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做好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質量監測、組織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做好植物檢疫防疫工作,依法查處危害食品安全的有關案件,積極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
質監局(A類):負責依法強化對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全面實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統一管理和監督食品生產許可證工作,嚴肅查處生產假冒偽劣食品和無證生產的違法行為,切實做好食品標準化工作,加強食品計量和食品標籤的監督。
工商局(A類):負責做好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工商登記註冊工作,依法核發營業執照,加強食品市場監管,依法查處無照經營和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認真做好食品商標保護工作,加強對食品廣告的監管,依法查處侵犯商標權和違法發布廣告的行為。
經貿局(A類):負責加強對全縣生豬屠宰的監管工作,切實搞好生豬定點屠宰的監管,積極查處私屠濫宰等行為。
畜牧局(A類):負責做好畜牧、獸醫、家禽、動物及肉製品檢驗檢疫工作,積極開展對其它畜、禽屠宰行為的規範和管理,嚴禁未經檢疫的畜禽、其它動物以及肉製品上市,積極查處行業內的違法經營活動,指導鄉鎮開展畜、水產品檢驗檢疫工作。
衛生局(含衛生監督所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A類):負責依法強化對食品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負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衛生許可證發放和食品衛生監督檢查,進行食品衛生監測、檢驗和技術指導;協助培訓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做好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積極宣傳食品衛生和營養知識,開展食品衛生評價,公示公告食品衛生情況;依法對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及時採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查處違反食品衛生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
教育局(B類):負責加強對學校食品衛生達標和食品採購的監督和管理,在學生中普及食品安全健康教育,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學校食堂分級管理及做好校園及內外飲食攤點的整治工作。
糧食局(B類):負責做好糧油收購、儲存、調撥和運輸的質量安全管理工作,認真履行糧油質量標準管理和監督監測職能,指導糧食生產質量安全工作。
文體廣電局(B類):負責食品安全宣傳工作,做好食品安全新聞報導和輿論監督,在電視上不定期向社會公布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檢查結果,加強對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報導。
公安局(B類):負責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堅決打擊制假、售假違法分子,為食品安全管理保駕護航。
供銷社(B類):負責農用物資的監督和管理,認真監測農用物資的質量,指導農用物資的質量安全工作。
2、各成員單位共同考核內容:
是否有分管領導和固定的聯絡員;是否對各項食品安全信息及時、準確報送,無漏報、虛報等情況發生;是否建立了日常監管制度並落到實處;是否按時參加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組織召開的成員、聯絡員等會議;是否與相關部門做到相互協作、相互支持;是否按照縣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的要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是否參與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組織的專項整治行動和食品安全宣傳活動;是否做到年初有計畫,年終有總結。
四、獎懲措施及責任追究
經過考核評比,對食品安全工作做得好的鄉鎮(區)和縣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進行通報表彰並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對食品安全工作做得差的予以通報批評。
鄉鎮(區)政府(管委)轄區年度內出現食品安全事故,則對該鄉鎮(區)政府(管委)實行“一票否決”,即:在縣對鄉鎮(區)年度綜合考評中食品安全單項計零分,並取消食品安全單項評獎資格。縣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各鄉鎮(區)政府(管委)在食品安全監管中未履行職責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並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刑事案件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