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規範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處罰行為,維護公民、法人、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貴州省行政執法監督規定》、《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行政處罰較大數額罰款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現將2006年重大行政處罰報備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應當報備的重大行政處罰的範圍
(一)法律、法規、規章、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規定應適用聽證程式處罰的 “較大數額罰款”;
(二)沒有第(一)項規定情形,法律、法規、規章對某類違法行為罰款沒有最高限額規定的,對非經營性活動中公民違法行為處1000元(含1000元)以上罰款、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違法行為處5000元(含5000元)以上罰款的,對經營活動中公民的違法行為處3000元(含3000元)以上罰款、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違法行為處1萬元(含1萬元)以上罰款的;
(三)沒有第(一)項規定情形,法律、法規、規章對某類違法行為罰款有最高限額規定,罰款數額超過最高限額百分之五十(含百分之五十),且屬於非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罰款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或經營性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罰款數額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上的;
(四)對公民處沒收違法所得或沒收非法財物價值在1萬元以上,對法人或其他組織處沒收違法所得或沒收非法財物價值在10萬元以上的;
(五)責令停產停業的;
(六)吊銷許可證或執照的;
(七)行政拘留15日的;
(八)其他重大行政處罰決定。
二、重大行政處罰報備的有關要求
(一)各行政執法機關要高度重視,明確專人負責重大行政處罰的報備工作;
(二)各行政執法機關必須於12月20日以前將本機關的重大行政處罰報縣政府法制辦公室備案;
(三)報送重大行政處罰備案時,應當提交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備案報告、行政處罰決定書(副本)或複印件一式三份;
(四)縣人民政府將重大行政處罰的報備工作納入2006年度依法行政暨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目標。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