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成立習水縣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袁開壽(縣財政局局長) 楊貞瑚(縣農業局局長) 肖傑(縣林業局副局長)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通知》(國發[2007]25號)和《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意見》(黔府發[2007]35號)精神,根據國家發改委等6部辦委局《關於做好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和省發改委等5委廳印發的《關於下達貴州省2008年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建設任務及投資計畫的通知》(黔發改農經[2008]2624號)要求,為編制和實施好全縣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規劃,確保各項配套措施落到實處,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成立習水縣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工作領導小組,現通知如下:
組 長:何香中(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王純碧(縣人民政府副調研員)
楊登洪(縣政府辦副主任)
袁江遠(縣發改局局長)
羅安洪(縣林業局局長)
成 員:楊 彪(縣農辦主任)
袁開壽(縣財政局局長)
何建新(縣監察局局長)
余貢澤(縣審計局局長)
王秀江(縣水利局局長)
楊貞瑚(縣農業局局長)
趙文彥(縣畜牧局局長)
陳開國(縣農機局局長)
張永勤(縣扶貧辦主任)
王章良(縣國土局副局長)
任 劍(縣發改局副局長)
肖 傑(縣林業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項目管理辦公室在縣林業局退耕辦,由羅安洪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任劍、肖傑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在相關部門抽人員具體辦公。實施鄉鎮(區)要成立領導小組,鄉鎮(區)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明確分管領導具體抓,專人辦公。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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