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人民政府擬徵收土地公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縣人民政府擬定了徵收土地的安置補償方案。 以上征地安置補償方案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特此公告習水縣人民政府

為了加快習水縣城至桐梓新站公路改擴建工程建設的步伐,促進經濟快速發展,縣人民政府擬徵收仙源鎮茅坪、小獐、大石、和坪、龍台等5個村的集體農用地67.535公頃(水田4.2234公頃、旱地7.9188公頃、林地52.1214公頃、其它農用地3.2714公頃)、建設用地0.26公頃、未利用地1.795公頃,總計69.59公頃土地用於習水縣城至桐梓新站公路改擴建工程第三期建設。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縣人民政府擬定了徵收土地的安置補償方案。對被征地農戶實行貨幣安置、農業安置等多途徑安置方式。征地補償標準為:田17170元/畝(含青苗補償費),土13120元/畝(含青苗補償費),疏林地4920元/畝,其他林地8200元/畝,其它農用地4920元/畝,建設用地12300元/畝,未利用地2460元/畝。以上征地安置補償方案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特此公告習水縣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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