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黨和政府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制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區域衛生髮展規劃、對人群健康危害疾病的防治規劃、社區衛生服務規劃,採取行政手段調控衛生資源,實施醫療衛生機構、衛生技術、人員、設備準入,實行衛生全行業管理。
2、全面履行衛生執法職能,依法承擔全市傳染病防治和食品、勞動、環境、放射、化妝品、學校等綜合衛生監督執法及醫療機構、母嬰保健、血源的監督管理和執法工作。
3、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緊急處置全市重大災情疫情,突發事件。
4、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面健康教育;直接承擔全市疾病控制和婦幼保健工作,實施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與計畫生育部門密切配合,根據各自職責,共同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保健服務。
5、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負責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及中西醫結合工作。
6、負責全市衛生科技和教育工作。制訂全市醫療衛生改革等工作的實施意見,並抓好落實。
7、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紅十字會、市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市獻血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8、管理全市衛生事業單位;監管全市衛生系統的國有資產;指導監督全市衛生系統的財務管理工作;做好全市衛生系統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職稱評聘工作。
9、抓好本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工作。
內設機構
收發室1、負責局機關公章、會議室的管理和使用;
2、負責文電收發、機要保密、檔案管理等工作;
3、負責報刊征訂;
4、負責辦公用品及局控物資的購置、保管和登記;
5、負責來信來訪處理、開具介紹信等內勤工作。
1、負責聯繫、協調本局各科室之間的工作和外部關係;
2、負責局重要會務的安排、重要文稿的起草和綜合;
3、負責各級領導交辦事件的調研和督查;
4、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的交辦、聯繫上報工作;
5、負責文電的收發、歸檔、機要保密等工作;
6、負責來信來訪的處理;
7、負責新聞宣傳和信息工作,組織協調衛生新聞報導,編髮《義烏衛生通訊》;
8、負責本系統信息化管理;
9、負責局機關車輛調度、來賓接待等後勤服務工作;
10、制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中長期和年度計畫;
11、制訂區域衛生規劃,負責醫療衛生機構的設定和規模調整;
12、負責制訂衛生系統管理規範、財務制度;
13、負責管理衛生事業經費,指導全市衛生財務工作;
14、負責醫療衛生單位基本建設項目的審計工作;
15、負責衛生系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和審計工作;
16、負責衛生裝備所需經費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能性的審核;
17、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18、參與職工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工作;
19、參與物價管理和監督工作。
1、負責對執業醫師和護士的執業資格認定和註冊工作;
2、負責醫療機構執業資格準入和執業許可證審批;
3、負責制訂社區衛生服務規劃和三級保健網路建設,並組織實施好醫療、康復、計畫生育技術指導工作;
4、負責醫療質量管理和醫療安全工作;
5、負責組織醫學司法、勞動能力等的技術鑑定;
6、負責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和中西醫結合工作;
7、負責科教和繼續教育工作,組織科研課題和新技術新項目的開展推廣工作;
8、負責徵兵、招飛、招生等體檢醫務力量和自然災害、突發事故的醫療搶救、戰備醫療的組織工作;
9、負責血源管理和醫療機構分類管理工作;
10、負責衛生裝備的計畫制訂,準入需求的審查;
11、負責對義烏市醫學會、護理協會、醫師協會、紅十字協會、抗癌協會等社會團體的管理、指導、聯繫工作;
12、配合計畫生育部門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保健服務及“四憑一禁”工作;
13、負責衛生行業醫院藥事管理;
14、負責醫療機構內部的安全生產、安全保衛、醫療糾紛處理等各項綜合治理工作;
15、組織婦幼保健機構及有關部門做好孕產婦系統管理和兒童保健等工作。
1、負責制訂全市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的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和業務指導;
2、負責公共衛生、健康相關產品(包括消毒產品)衛生行政許可審批工作;
3、負責衛生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以及涉及公共衛生重大事件的處理;
4、負責對公共衛生、健康相關產品的衛生監督檢驗;
5、負責衛生行政處罰案件的具體審核及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
6、負責制訂全市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等的預防控制和免疫接種規劃及措施,並組織實施;
7、組織對全市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組織協調救災防病工作;
8、負責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管理監督,並實施好預防、保健工作;
9、承擔市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和地方病防治日常工作。
1、指導全市醫療衛生單位人事制度和分配製度改革工作;
2、負責醫療衛生單位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醫保福利、人才管理、職工因工致殘工作;
3、負責衛生行業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初審及評定;
4、負責局管幹部的考核、調配、任免和獎懲事宜;
5、負責大中專畢業生擇優錄用和軍轉幹部、退伍軍人的接收、安置工作;
6、負責黨組織和黨員管理工作,督促所屬單位做好黨員教育工作;
7、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衛生行風建設,受理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
8、負責局管幹部的檔案管理工作;
9、負責工會、共青團、婦委會、老幹部和本系統內部職工的計畫生育工作;
10、負責衛生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和業餘黨校的組織、管理和協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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