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 義烏稠州北路505號 |
行政區號 | 330782 |
註冊資金 | 600萬元人民幣 |
成立日期 | 2002年9月9日 |
義烏市神州置業有限公司神力創業園標準廠房
公開招租辦法
受義烏市神州置業有限公司的委託,決定向社會公開招租其所屬神力創業園標準廠房。為使招租工作順利有序地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一、招租原則
本次公開招租活動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二、招租房屋基本情況和租賃期限
(一)本次公開招租標準廠房為義東工業區神力創業園第四幢(建築面積為6520.34平方米)。
(二)本次招租標準廠房用途:工業。
(三)本次招租標準廠房的租賃期限:詳見招租檔案中標準廠房租用契約文本的規定。
三、招租方式、競租人、租金底價和競租保證金
(一)招租方式:採用競租人現場競價,競價最高者為競得人的招租方式。
(二)競租人:
1、競租人必須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其他組織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競租人必須完全接受招租檔案中標準廠房租用契約文本的相關規定。
3、競租人必須遵守本招租辦法。
(三)租金底價:
本次招租標準廠房為6520.34平方米建築面積整體出租,不作分割出租。租金底價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900元人民幣。租金底價是本次招租的競租起始價。
(四)競租保證金:
1、競租保證金為200萬元人民幣。競租保證金不計息。
2、競租人必須在競租人報名的當日全額交清競租保證金。競租保證金的交納方式為銀行轉賬、銀行本票、銀行匯票,競租保證金的收款單位為:義烏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開戶銀行:義烏市工商銀行,賬號:1208020009045009586。
3、競租保證金的退還:
如無被沒收情形,未競得人所交的競租保證金,在競價結束後的下一個工作日起退還。
如無被沒收情形,競得人所交的競租保證金可用於抵交租金。
4、競租保證金的沒收:
競租人以串標方法競租的,其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並且取消其競得人資格。
競得人未按規定時間簽訂成交確認書、標準廠房租用契約或者未按本辦法規定預交400萬元租金的,其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並且取消其競得人(包括承租人)資格。
四、出租人委託的招租中介機構
本次公開招租由義烏市神州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出租人)委託義烏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易所)作為招租中介機構。
五、公開招租程式
(一)公告:出租人委託交易所在《義烏商報》和義烏產權交易所網站等媒介及出租房屋現場發布招租公告。
(二)購買招租檔案:有意參加本次招租競租的法人、組織、自然人,在2010年 12月 13日前向交易所購買招租檔案(每份50元人民幣)。招租檔案由招租公告、本招租辦法和標準廠房租用契約文本所組成。
(三)競租人報名:
1、競租人在參加競租報名前必須已經仔細閱讀招租檔案並明白招租檔案內容和含義。
2、競租人必須按招租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向交易所進行競租人報名。報名時間:2010年 12月 6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至2010年12月13日下午三時止。報名地點:義烏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六樓(義烏市稠州北路505號)。
3、競租人報名時應向交易所提交:
⑴、填寫清楚、完整的競租申請書。
⑵、營業執照副本及其複印件(加蓋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及其複印件,自然人須提供身份證及其複印件。
⑶、委託他人代理報名的,還須提交授權委託書和委託人、代理人身份證及其複印件。
4、競租人一經報名,即視作競租人已經回響和接受招租檔案的規定。
(四)競租人交納競租保證金【詳見本招租辦法第三條第(四)款】。
(五)競租人踏勘標準廠房(詳見本招租辦法第六條)。
(六)組織現場競價
交易所組織競租人在指定時間、地點進行本次招租的現場競價。
(七)簽訂成交確認書
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和租金成交價格,競得人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書》。
(八)交易所在其網站上公示招租結果。
(九)競得人預交400萬元租金。
(十)競得人與出租人訂立《標準廠房租用契約》。
六、標準廠房現場踏勘
在競租人報名後,交易所組織競租人在交易所指定時間和地點集中,統一到本次招租的標準廠房現場踏勘。參加現場踏勘的競租人應當注意安全,交易所和出租人不負其安全責任。
七、現場競價
(一)競價時間:2010年12月14日上午九時三十分開始現場競價會。競價地點:義烏市江濱北路279號365便民服務中心三樓2號開標室(現場競價會時間、地點如有變動,由交易所另行通知)。
(二)參加現場競價,競租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保證金收據。委託他人代理的,須提交授權委託書、委託人和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三)競租人可攜一人進入競價現場。
(四)現場競價採用舉牌競價方式,以租金底價為起始價,加價幅度由主持人依競價的具體情況調整掌握和當場宣布。
(五)現場競價具體程式:
1、競租人在指定的時間到達競價現場參加現場競價會;
2、主持人點算競租人;
3、主持人介紹基本情況和宣布現場競價規則;
4、主持人宣布起叫價和增價規則及幅度;
5、開始競租人現場競價,競租人舉牌競價;
6、主持人根據現場競價規則和競租人的競價情況確定成交價;
7、主持人宣布最終成交價格,最高競價者為競得人。
8、競價完成後,競得人和交易所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書》。
八、競得人預交租金
競得人應自競得之日起五個工作日(2010年12月21日下午三時)內預交租金400萬元人民幣(競租保證金可用於抵交租金)。預交租金匯入交易所銀行賬戶,再由交易所轉付給出租人。
九、簽訂標準廠房租用契約
競得人應自競得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與出租人簽訂《標準廠房租用契約》。
競得人必須先按本招租辦法第八條規定預交400萬元租金後,方可與出租人簽訂《標準廠房租用契約》。
競得人即承租人必須依據招租檔案中標準廠房租用契約文本和租金成交價計算的租金總額與出租人簽訂《標準廠房租用契約》。租賃期限的起始日為2012年2月1日。
十、剩餘租金的支付和標準廠房的移交
除按本招租辦法第八條規定預交的400萬元租金外,剩餘租金必須由承租人在2012年1月 30日前交清給出租人。
出租人應當在2012年2月1日前將出租給承租人的標準廠房交付給承租人。
十一、附則:
本辦法由出租人和交易所共同負責解釋。
出 租 方:義烏市神州置業有限公司
中介機構 :義烏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