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是指聚眾共同實施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的行為。手段
通常採取其他不正當手段和危害公共安全的群體越軌行為。
群體治安事件是指聚眾共同實施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的行為。
通常採取其他不正當手段和危害公共安全的群體越軌行為。
“治安事件”是中國公安工作特有提法的一個概念。其具體表述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隨著政治、經濟形勢的變化和該類社會現象表現形態的演化以及人們認識的逐步深入而...
產生與演變 範圍 含義 基本特徵 群體性治安突發事件治安學作為公安學的一項學科,隸屬於行政管理學之下的三級學科的定位,這種定位已滯後於學術的發展和社會的要求。治安學專業是近年來興起的一個新專業。 根據通行...
詳解 院校排名 發展狀況 研究對象 專門術語群體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會矛盾引發,特定群體或不特定多數人聚合臨時形成的偶合群體,以人民內部矛盾的形式,通過沒有合法依據的規模性聚集、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的...
現象 單詞的演變 特徵 主要特點 原因宿遷社區民警帶領治安志願者在小區巡邏,每巡邏兩小時便可記0.05分獲5元現金。
事件介紹 遭質疑習水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為習水縣人民政府的一項應急預案,它可以在事件發生之前使政府人員有所準備。
1.總 則 2.組織機構與職責 3.信息處理 4.預測、預警 5.應急回響1、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2、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3、突發公共事件部門應急預案。
仁懷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處置本市發生和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建立健全組織指揮統一、綜合協調有力、聯動機制有序、決...
1、總 則 2.組織機構與職責 3.信息處理 4.預測、預警 5. 基本應急“二·二八事件”又稱“二·二八起義” ,發生於1947年2月28日,是台灣省人民反專制、反獨裁、爭民主的民眾運動。 1947年2月27日,國民黨警員於“...
事件背景 事件起因 事件表現 事件過程 參與情況治安大隊,是公安部門為了維持一方的社會安定、地方平安、居民安寧、社會動態、戶籍管理、戶口審批、人口統計而設立的專業隊伍。
相關主管 工作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