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居意識

群居意識是原始的群體意識,即個人融合在群體命運中的一種意識。起初只是對周圍的可感知的環境的一種意識,是對處於開始意識到自身的個人以外的其他人和其他人與其他物的狹隘聯繫的一種意識。由於出現社會分工,精神勞動就從社會勞動形成和發展的一般過程中分離出來,這時,精神生產就在社會的個體意識的基礎上產生和發展起來。

當個人的一種最深切的、根深蒂固的需要即“想通過自身在客觀世界中給自己提供客觀性和完成自己”(《列寧全集》第38卷第228頁)得到滿足的時候,個人的關係就意味著人在勞動過程中確定“自己和別人”(馬克思語)的關係。這時,人們便產生了一種意識:個體不能離開群體,我就是大家,大家也就是我。由群體共同居住、共同勞動形成了一種原始的集體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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