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Mini-14是美國斯圖姆·魯格公司(Sturm Ruger)生產的一種5.56×45mm口徑的輕型自動步槍,該槍在1970年代初期研製,在1974年推出市場。當時AR-15占據了小口徑步槍的市場,但仍然有許多喜歡傳統的烤藍鋼和木製槍身的步槍射手討厭AR-15,於是魯格公司就把7.62mm口徑的M14步槍按比例縮小成5.56mm口徑,並命名為Mini-14,即“迷你M-14”的意思。
介紹
Mini-14是一種導氣式輕型戰鬥卡賓槍,該槍基本上是M14的縮小版,因此結構與操作原理與M14步槍基本相同。在槍管下方有活塞式導氣系統,迴轉式槍機有兩個大型閉鎖凸筍,導氣裝置的設計更接近M14的前身M1伽蘭德式步槍,活塞隨槍機一起作長距離運動。拉機柄位於槍的右側,與機框相連,並隨機框一起往復運動。為了進一步提高可靠性,魯格公司在1977年還對Mini-14的機構作了簡化。擊發機構非常簡單和可靠,手動保險與M14相同,位於扳機護圈前,向前推為發射位置,向後為保險位置。該槍有空倉掛機功能,掛機後機匣左側的槍機解脫板可以使槍機復位,或卸下空彈匣後把拉機柄稍向後拉,槍機解脫後也會向前復進。
Mini-14發射5.56×45mm M193/.223雷明頓口徑,因此槍管有6條右旋膛線,纏距178mm。針對不同用戶的需求,魯格公司提供有烤藍高碳鋼和啞光不鏽鋼兩種材料。
Mini-14的機械瞄具為柱形準星和覘孔照門,高低和方向均可調整。最初的Mini-14上並不便於安裝瞄準鏡架,為此魯格公司在1982年推出了被稱為“農場步槍”(Ranch Rifle)的改進型,“農場步槍”式Mini-14在機匣上鑄了一個瞄準鏡架安裝基座,安裝瞄準鏡時不會影響拋出彈殼。
Mini-14可配用多種彈匣,由於這種步槍受歡迎,因此除魯格公司外有很多其他廠商也提供Mini-14的兼容彈匣,容彈量分別有5發、10發、20發、30發和90發,彈匣材料有鋼製、鋁製、不透明的塑膠或透明的塑膠等多種形式。
Mini-14步槍很容易分解維護,用一個螺絲起子或一發槍彈從扳機護圈後的一個小孔中伸進去,就能從槍托上分解出板機組,然後把槍托與槍管分開,過程非常簡單。
魯格公司剛推出的Mini-14隻有半自動的民用型,後來又推出了兩種軍用型,分別稱為Mini-14政府型(簡稱Mini-14GB)和AC-556系列。不過雖然稱之為軍用型,但主要是被執法機構採用,因此這兩種型號又常常被稱為執法型。Mini-14的兩種執法型與民用型的外觀區別在於執法型上有槍口消焰器、刺刀凸筍、準星護圈和隔熱效果更佳的玻璃纖維上護木,此外,AC-556還增加了一個快慢機。
Mini-14結構堅實緊湊,長度短,重量輕,結構簡單,零件少,容易使用和維護,而且Mini-14發射的.223雷明頓步槍彈的彈道低伸、槍口衝量低,因此全槍重量輕、連發時武器容易控制,是一種輕巧易用的步槍。Mini-14的導氣裝置會自動吹出積碳,而外露的槍機在進行自動循環時會帶走落在上面的灰塵、泥水、冰雪等異物,不會殘留在機構內,油泥也不容易在機構內積聚,因此Mini-14步槍的可靠極高,而且射擊精度也很高,僅是比AR-15/M16稍遜一籌而矣。
在魯格公司推出Mini-14系列的三十多年來,該槍受到許多狩獵愛好者、農場主、執法/保全人員、比賽射手和射擊發燒友的喜愛。而且由於它不像AK或M16的外形那樣具有威脅性,因此被美國的聯邦法律和許多州禁止的半自動突擊步槍名錄中排除在外,很容易買得到。即使在1986年邁阿密事件中的其中一名匪徒就是使用Mini-14步槍和90發容量的MWG彈鼓與聯邦特工對抗,各州也沒有因此而立法取締Mini-14及其大容量彈鼓,相比之下,AK就可憐得多了。不過使用Mini-14執法型的警察也不少,例如肯塔基州監獄的獄警和紐約市警察局的特警隊(NYPD ESU),有許多美國鄉村警察也使用Mini-14作為巡邏步槍(常年放在巡邏車上的火力支援武器)。吳宇森在好萊塢拍的電影《奪面雙雄》中,就出現有海上監獄的警衛使用AC-556鎮壓暴動的場面。
不過可能是外形不那么現代化,所以軍用型的Mini-14幾乎沒有被任何國家的軍隊使用,除了在1983年,百慕達軍團(英屬百慕達群島的國民自衛軍)採購了半自動的Mini-14GB代替原來的英制L1A1 SLR(7.62mm)步槍。
參數
固定槍托長槍管 摺疊槍托短槍管
全槍長 37.25"(946 mm) 851 /603 mm
槍管長 18.5"(470 mm) 330 mm
有效射程 300 m 200 m
空槍重(不含彈匣) 2.9 kg 3.15 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