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LAV-25輪式裝甲戰車

美國LAV-25輪式裝甲戰車

美國LAV-25輪式裝甲戰車有一個完整的裝甲車族,在簽訂採購契約時,美軍就撥款2160萬美元發展與試驗81mm自行迫擊炮、後勤支援車、指揮控制車、保養搶救車和陶式反坦克飛彈發射車等5種變型車,

背景情況

1980年,美國為了滿足新組建的快速署部隊的需要,根據LAV輕型裝甲車輛大綱,決定發展一種輪式步兵戰車,由美國陸軍和海軍陸戰隊共同負責實施,並提出了能滿足雙方要求的戰術技術指標。1981年有7家企業的8個方案投標,其中有3家的4種車型參加了1982年的競爭性對比試驗。1982年9月,美軍正式宣布加拿大通用汽車公司柴油機分部的方案中標,並將該公司提供的皮蘭哈(Piranha)輪式裝甲車(8×8)命名為LAV-25輪式裝甲車。該車實際上是一種輪式步兵戰車,系加拿大通用汽車公司柴油機分部根據瑞士莫瓦格公司的特許而生產的。美軍簽訂的第一個契約的總採購量為969輛,其中陸軍680輛,海軍陸戰隊289輛,總金額為4.778億美元,以後視需要還可追加598輛。該契約第一批訂貨為1982財政年度的60輛,系海軍陸戰隊訂購的;第二批訂貨為1983財政年度的170輛,其中海軍陸戰隊134輛,陸軍36輛。第一批中的第一輛已於1983年10月交貨。1984年,陸軍因該車戰鬥全重、火炮口徑、載員數量與海軍陸戰隊存在分岐而退出了該計畫,餘下的車輛全部由海軍陸戰隊包購。按1987南政年度美元的幣值,每輛價格為74.4863萬美元。

後者採用的是M901改進型陶式反坦克飛彈發射車上的發射架。1982~1985財政年度海軍陸戰隊採購總數為758輛,包括LAV-25輪式步兵戰車422輛、LAV(R)保養搶救車46輛、LAV(L)後勤支援車94輛、LAV(M)自行迫擊炮50輛、LAV(C)指揮控制車50輛和LAV(AT)反坦克飛彈發射車96輛。

除上述5種變型車外,正在研製而尚未投產的還有自行突擊炮、防空車和機動電子戰支援系統。

按海軍陸戰隊擬訂的編制,每個LAV-25營共有149輛,其中LAV-25輪式步兵戰車56輛、LAV自行突擊炮(AG)27輛、LAV(L)後勤支援車16輛、LAV(AT)反坦克飛彈發射車16輛、LAV(M)81mm自行迫擊炮8輛、LAV(C)指揮控制車8輛、LAV(AD)防空車12輛和LAV(R)保養搶救車6輛。

為便於快速部署,美軍要求該車能用現有的軍用運輸機或直升機空運或空投。採用運輸機時,C-5A能運8輛,C-141能運2輛,C-130能運1輛,海軍陸戰隊的CH-53E運輸直升機也能運1輛。

1987年2月,該車曾利用低空傘投系統從C-130軍用運輸機上進行了空投試驗,並獲得成功。著陸後,完成戰鬥準備的時間為12.5min,同時還試驗過從457.2m的高度進行空投,著陸後完成戰鬥準備的時間也是12.5min。

結構特點

該車車體炮塔均採用裝甲鋼焊接結構,正面能防7.62mm穿甲彈,其他部位能防7.62mm殺傷彈和炮彈破片。

駕駛員位於車體前部左側,炮塔居中,內有車長與炮手的位置,載員艙在車體後部。

採用德爾科(Delco)公司的雙人炮塔,裝有1門麥克唐納·道格拉斯直升機(McDonnell Douglas Helicopters)公司的25mm鏈式炮。輔助武器有7.62mm的M240並列機槍和M60機槍各1挺。炮塔兩側各有1組M257煙幕彈發射器,每組4具。主炮有雙向穩定,便於越野時行進間射擊。

採用6V-53T 6缸為氣渦輪增壓柴油機,功率為202kW(275馬力),與之匹配的為MT-653DR液力機械傳動裝置,有5個前進檔與1個倒檔。

行動部分的特點是兩個前橋採用獨立彈簧懸掛,兩個後橋採用獨立扭桿懸掛。車輪採用泄氣保用輪胎,有中央充氣調壓系統。

該車具有浮渡能力,水上行駛時靠2台噴水推進器推進,車首有防浪板。

LAV-25(8×8)步兵戰車 LAV-25(8×8)步兵戰車

為便於自救,車乎裝有絞盤1台,拉力為66.64kN。

改進項目

1985年,部隊根據使用經驗對該車的改進提出了如下建議:  (1)披掛附加裝甲,重為680~725kg。

(2)乘員位置附近加裝芳綸襯層,用於防止穿透裝甲的彈丸、破片以及崩落的裝甲碎塊傷害車內乘員。

(3)採用輪履行走機構,可使車輛地面壓力大大降低,從而提高車輛在沙地、雪地以及泥濘地等鬆軟地形上的通行能力。海軍建議所屬的裝甲車輛和牽引式火炮均採用這種行走機構。

(4)加裝LAV 九頭蛇-70(Hydra-70)火箭發射架,共19管,口徑70mm,位於炮塔右側,用動力控制俯仰,俯仰範圍為-11°15′~+33°45′,1986年7月曾裝在該車上進行了野外試驗,共發射100枚,均獲得成功。這種火箭與裝在飛機和直升機上的一樣,既能對付地面目標,也能攻擊直升機。

(5)炮塔改用電驅動,取代原來的電液驅動以減小噪聲。

(6)增加炮塔閉鎖裝置,用於車輛越野時防止炮塔轉動傷害車長和炮手。

(7)加裝車外輔助燃油箱,使車輛行程再增加530~620km。

(8)安裝龍式反坦克飛彈阻尼架,用以消除飛彈發射時發射架下垂的現象,以提高飛彈命中精度。

其他改進項目還有熱煙幕施放裝置、對空瞄準鏡、輕型推土鏟、偽裝篷布和聚四氟乙烯製作的車體螺栓等。

性能數據

驅動方式 8×8

戰鬥全重 12882kg

淨重 11099kg

單位功率 15.68kWt/t

車寬 2.499m

車高

全高 2.692m

降低尺寸型 2.565m

車底距地高 0.500m

軸距 1.100+1.335+1.040(m)

輪距

前輪 2.180m

後輪 2.205m

接近角 40°

離去角 45°

最大速度

公路 100km/h

水上 10.46km/h

燃料儲備 204L

公路最大行程 668km

浮渡能力 有

爬坡度 70%

側傾坡度 35%

攀垂直牆高 0.50m

越壕寬 2.06m

最小轉向半徑 7.7m

發動機

生產公司 通用汽車公司底特律柴油機分部

(GM Detroit Diesel Division)

型號 6V-53T

類型 6缸廢氣渦輪增壓柴油機

功率/轉速 202kW/2800r/min

傳動裝置

生產公司 阿里遜(Allison)

類型 MT-653DR液力機械

前進檔/倒檔數 5/1

分動箱

生產公司 羅克韋爾(Rockwell)

型號 AG-VST改進型

轉向裝置類型 前兩軸助力操縱

懸掛裝置類型

前4輪 獨立彈簧懸掛,有液壓減振器

後4輪 獨立扭桿懸掛,有液壓減振器

制動裝置類型

主制動器 8輪雙管路氣液鼓式制動器

停車制動器 傳裝置制動器與分動箱閉鎖裝置

輪胎規格 11×16泄氣保用輪胎

主要武器口徑/型號/類型 25mm/M242/機關炮

並列武器口徑/型號/類型/數量 7.62mm/M240/機槍/1挺

防空武器口徑/型號/類型/數量 7.62mm/M240/機槍/1挺或

12.7mm/M2 HB/機槍/1挺,

兩者任選

煙幕彈發射器數量 2×4具

彈藥基數

主彈藥 210+420發(備份)

機槍彈 420+1200發(備份)

炮塔驅動方式 液壓/手動

炮塔旋轉範圍 360°

武器俯仰範圍 -10°~+60°

武器穩定裝置 雙向

型號演變

LAV-25輪式裝甲車 LAV-25輪式裝甲車

1.LAV(M)自行迫擊炮

該車有乘員5人,即車長、駕駛員和3名操作手,裝有1門81mm迫擊炮,彈藥基數94發。迫擊炮位於車輛中央,通過頂部窗門發射。除迫擊炮外,還有1挺7.62mm的M60機槍,8具M257煙幕彈發射器。該車1985年開始生產,1986年完成,底盤還曾改裝120mm迫擊炮並進行了野外試驗。

2.LAV(AT)反坦克飛彈發射車

在車體頂部、第三車輪上面裝有埃默森(Emerson)公司的1具陶式反坦克飛彈雙管發射架,內有2枚待發飛彈,還有14枚在車體內。輔助武器有1挺7.62mm或12.7mm機槍。有2組M257煙幕彈發射器,每組4具。車上有飛彈地面發射架和手持式雷射測距儀,故可移至地面發射。乘員共有車長、駕駛員、射手和裝填手4人。該車1987年1月開始生產,同年6月完成。

3.LAV(AD)防空車

為滿足美國空軍對機動防空武器系統的需要,加拿大通用汽車公司利用LAV(8×8)底盤改培訓通用電氣(General Electric)公司的炮塔,炮塔上有1六30mm的卡特林(Catling)4管機關炮,通過試驗雖獲成功,但由於美國陸軍同意接受擔任防守空軍基地的任務,故空軍放棄此方案。1987年5月,美國陸軍坦克機動車輛局向75家公司招標,要求發展一種輕型裝甲防空車,然而只有食品機械化學公司(FMC)和通用電氣公司兩家公司投標。

1987年12月,美國陸軍與上述兩家公司簽訂了契約,製造4輛樣車的總金額為3132萬美元。兩家公司均採用海軍陸戰隊提供的LAV(8×8)的底盤各製造2輛。1988財政年度第三季度開始第二階段研製試驗,該試驗要求於1989年財政年度完成,1989制裁政年度第四季度再進行第二階段使用試驗。

通過對比試驗從中選擇一家公司設計的方案生產,要求1990財政年度第一季度開始生產,以便到1993財政年度具備初始作戰能力。選定的方案還應具有進一步發展的潛力,能裝用未來經過改進的瞄準線指令制導的防空飛彈。

所選方案的主炮應為1門25mm機關炮,並應裝有4枚針刺(Stinger)防空飛彈以及海軍陸戰隊已在使用的九頭蛇-70無控火箭。

4.機動電子戰支援系統(MEWSS)

1985年8月,美國海軍陸戰隊與加拿大通用汽車公司簽訂了2台機動電子戰支援系統的契約,1986年製成並交貨。經過大量試驗後1987年9月簽訂了生產12輛的契約,1989年初交貨。

該系統的主要設備有WJ-8618無線電接收機、AN/PRD-10無線電定位系統、拉卡爾AN/ALQ-19通信干擾機和數部電台等。乘員4人。

5.LAV(L)後勤支援車

車體較高,頂部有2個艙口,用於快速裝卸貨物,乘員有車長、駕駛員和押貨員3個。裝卸貨物用的起重機在車體左後側。武器有1挺7.62mm的M60機槍,2組M257煙幕彈發射器,每組4具。1985年11月開始生產,1986年8月完成。

6.LAV(C)指揮控制車

車體與LAV(L)後勤支援車相似。車上有完備的通信設施,1挺7.62mm機槍,2組4管煙幕彈發射器。乘員有車長、駕駛員、部隊指揮官和四名參謀人員或無線電員。1987年1月開始生產,同年5月完成。

7.LAV(R)保養搶救車

乘員有車長、駕駛員和2名修理人員。裝有1挺7.62mm的M60機槍,2組M257煙幕彈發射器,各四具。保養搶救設備有輕便型輔助電站、起吊重量為1841kg的起重機,位於車後拉力為133.36kN(13608kgf)的絞盤以及4個支撐裝置等,支撐裝置用於起重機起重時穩定車輛。1986年5月開始生產,1987年7月完成。

8.LAV-105(AG)自行突擊炮

採用美國本涅特研究所(Benet Laboratory)研製的EX-35 105mm輕型火炮,炮重1400kg,可以空投,海軍陸戰隊要求1989年9月批准進入全面工程發展,總採購量最低為154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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