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第1版 (2010年1月1日)
外文書名: The Fourth amendment: Search and seizure
叢書名: 美國憲法刑事訴訟經典判例叢書
平裝: 483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ISBN: 9787811396416, 7811396416
條形碼: 9787811396416
尺寸: 20.8 x 14.6 x 2.4 cm
重量: 540 g
作者簡介
譯者:吳宏耀 向燕 劉靜 等 合著者:(美國)丹尼爾·J.凱普羅
其他責任者簡介:
丹尼爾·J. 凱普羅(Daniel J. Capra),美國福特漢姆大學法學院菲利浦·D. 里德教席教授(Philip D. Reed Professor of Law),著有《紐約證據匯覽》(New York Evidence Handbook, 2nd ed. 2002)、《聯邦證據規則指南》(Federal Rules of Evidence Manual, 9th ed. 2006)、《美國刑事程式:判例與評論》(American Criminal Procedure:Cases and Commentary, 8th ed. 2008)、《證據:提出異議的方法》(Evidence: The Objection Method,3rd ed. 2008)、《刑事訴訟初步》(Basic Criminal Procedure, 5th ed. 2009)。曾兼任美國紐約市律師協會職業責任委員會主席(1990-1993)、美國紐約市律師協會聯邦立法委員會主席(1993-1996);現兼任美國聯邦證據規則司法會議諮詢委員會報告人(1996年至今)、紐約市律師協會執行委員會委員(1997年至今)。
譯者簡介:
吳宏耀,河南省禹州市人。法學博士,2003年於中國政法大學破格晉升副教授。 2004年獲霍英東教育基金會第九屆高等院校青年教師獎(研究類)二等獎。2008年耶魯大學法學院中國法學研究中心訪問學者。迄今,已出版著作有:《美國刑事訴訟法精解》(譯著)、《訴訟認識論綱》(獨著)、《比較法視野中的證據制度》(譯著)、《訴訟證明原理》(合著)、《刑事審前程式研究》(合著)等,並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政法論壇》、《法學》等刊物發表學術論文四十餘篇。現為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專職研究人員,兼任《中國訴訟法判解》執行主編、《訴訟法學研究》編輯並負責“訴訟法學文庫”等系列叢書的編輯工作。
內容簡介
《美國聯邦憲法第四修正案:搜查與扣押》是關於美國憲法刑事訴訟的判例集。本判例集收錄的判例都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作出的、在刑事訴訟憲法化歷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經典判例。在美國,這些判例素有“大判例(Great Cases)”的美譽,是美國憲法刑事訴訟的基本骨架和支撐。我們的目的是通過對這些判例的翻譯與評論,深化對美國憲法刑事訴訟各項具體制度的理解。
在判例的選擇上,我們的標準是:該判例或者標誌著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立場的重大轉折,或者體現了關於某重大問題的基本立場,或者明確了某重要法則在具體案件中的適用。
在翻譯方法上,與美國法學院的Casebook不同,本叢書翻譯的是未經刪節整理過的判決全文,以期可以直觀地展現英美判例法的真實面貌。
該叢書第一輯是關於美國聯邦憲法第四修正案的判例,分為三卷:搜查與扣押、令狀原則的例外、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媒體評論
個人的人身、住宅、檔案和財產不受不合理搜查和扣押的權利,不得侵犯,而且,除非存在合理根據、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證並具體說明擬欲搜查的地點和擬欲扣押的人或物,不得簽發司法令狀。
——美國聯邦憲法第四修正案
目錄
探尋憲法規制下的搜查扣押制度(前言)
致謝
第四修正案保護的利益
1.私有財產神聖:博伊德案
1.1 案件信息
1.2 判決正文
1.3 美方評論
1.4 中方評論
1.5 閱讀文獻
2.合理的隱私期待:卡茲案
2.1 案件信息
2.2 判決正文
2.3 美方評論
2.4 中方評論
2.5 閱讀文獻
令狀原則
1.令狀原則推定:詹森案
1.1 案件信息
1.2 判決正文
1.3 美方評論
1.4 中方評論
1.5 閱讀文獻
2.可用以證明合理根據的線報:蓋茨案
2.1 案件信息
2.2 判決正文
2.3 美方評論
2.4 中方評論
2.5 閱讀文獻
3.扣押的物品範圍:海登案
3.1 案件信息
3.2 判決正文
3.3 美方評論
3.4 中方評論
3.5 閱讀文獻
4.令狀的具體化記載
4.1 擬欲搜查的地點:加里森案
4.1.1 案件信息
4.1.2 判決正文
4.1.3 美方評論
4.1.4 中方評論
4.1.5 閱讀文獻
4.2 搜查扣押文件:安德森案
4.2.1 案件信息
4.2.2 判決正文
4.2.3 美方評論
4.2.4 中方評論
4.2.5 閱讀文獻
5.敲門並宣告規則:威爾遜案
5.1 案件信息
5.2 判決正文
5.3 美方評論
5.4 中方評論
5.5 閱讀文獻
逮 捕
1.公共場所的逮捕
1.1 無證逮捕:沃森案
1.1.1 案件信息
1.1.2 判決正文
1.1.3 美方評論
1.1.4 中方評論
1.1.5 閱讀文獻
1.2 無不必要的遲延:麥克拉夫林案
1.2.1 案件信息
1.2.2 判決正文
1.2.3 美方評論
1.2.4 中方評論
1.2.5 閱讀文獻
2.住宅逮捕必須持有令狀:佩頓案
2.1 案件信息
2.2 判決正文
2.3 美方評論
2.4 中方評論
2.5 閱讀文獻
附錄一:專業術語中英文對照
附錄二:美國最高法院歷任大法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