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istleblower Protection Act of 1989
1989年聯邦告密者法案,是一部由美國政府通過的聯邦政府法律,主要為了鼓勵公務員內部的監督,即每個政府工作人員本著為社會公眾利益,都可以站出來通過告密的手段,來維持社會公正。告密者受到法律的保護,告密者可以通過訴訟手段來起訴政府相關部門和負責人,檢舉貪腐,瀆職等問題。
另外告密者也可以向美國相關授權部門進行高密
Authorized Federal Agencies 聯邦授權機構
The Office of Special Counsel,縮寫為OSC,是美國一個獨立的調查機構,具有原告地位,可以調查聯邦政府來自告密者的投訴,本機構大約有100來人。
The Merit Systems Protection Board (MSPB), 是一個具有準司法地位機構用來處理和裁斷來自美國聯邦政府雇員投訴,通過使用美國的聯邦管理法律來審理此類案件,裁斷管理和評價員工的職業道德方面,通常站在美國政府的立場。類似於中國公務員體制內的申訴機構,只管理美國聯邦雇員。
The 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 (Federal Circuit, in case citations, Fed. Cir. or C.A.F.C.) 美國聯邦巡迴法院通過訴訟來裁斷告密者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