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簡介
2013年1月17日美國總統歐巴馬對槍枝暴力這一美國社會痼疾終於開出了數十年來最猛的一劑"藥方",簽署了23項總統行政命令,要求國會重新立法禁止攻擊性武器和大容量彈匣銷售等內容。槍控進展
2013年4月11日,在美國首都華盛頓,參議院當天以68票對31票的投票結果通過一項動議,使得由民主黨參議員主導的控槍法案可能更快提交至整體參議院層面展開辯論和表決。主體法案由叄項重點控槍舉措組成,包括加強購槍者背景核查、加強打擊非法槍枝交易力度和增強校園安全保衛。歷史背景
在美國歷史上,持槍權被認為是最重要的個人自由權利之一。1789年,由麥迪遜提出的憲法第一至第十條修正案也就是《權利法案》中,人民持有武器的權利被列在言論、出版、集會、結社之後,成為第二條修正案的核心內容,並對美國的社會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歐巴馬仍然支持2004年過期的聯邦攻擊性槍枝禁令,但並不打算推動重新實施這一禁令的努力。卡尼說,美國社會的暴力問題並不是孤立的,應該從多個角度採取多種辦法來解決,除了制定新法律還有其他辦法可以減少槍枝暴力。在紐奧良舉行的全國都市同盟會議上發表講話說,應該採取措施,確保法律規定不能持槍的人無法買到槍枝。他表示支持憲法規定的持槍權,但認為AK47這類槍枝只屬於戰場,不應落入犯罪者手中。這是歐巴馬在科羅拉多槍擊案後首次就控槍問題表態。
造成12人死亡、58人受傷的科羅拉多槍擊案讓控槍問題重新成為美國總統選舉的關注話題,但白宮方面和共和黨競選人羅姆尼都表態說不會推動出台新的控槍法律。儘管他支持恢復針對攻擊性槍枝的聯邦禁令,但該禁令期內毫無希望在國會獲得通過。
改革完善
據美聯社報導,當地時間2016年1月4日,美國政府公布訊息稱,為遏制槍枝暴力犯罪,總統歐巴馬擬在新控槍法案中規定,所有槍枝銷售者,包括槍展、集市或是網路等銷售渠道的售槍者,都需向官方備案註冊,持有執照許可。此外,當局還需對購槍者實施背景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