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投資公司協會

美國投資公司協會(ICI -- The Investment Company Institute),是美國投資公司的協會機構。1940年,美國投資公司協會成立於紐約,當時名稱為國家投資公司委員會(National Committee of Investment Companies),1941年更名為國家投資公司協會(NAIC --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vestment Companies )於1959年召開第一屆成員大會。1961年改稱現名,即投資公司協會(加美國以示區別)。成員單位(截至2006年4月1日)包括8606隻共同基金、 653隻封閉式基金、160隻外匯基金以及5家單位信託投資公司。

宗旨

支持建立行業良好的社會信譽(核心)

保障基金、投資者、投資顧問等的利益

提高公眾對於投資基金和投資公司的認識

職能

美國投資公司協會成立於1940年。美國投資基金業在經歷了1929年世界性經濟危機打擊後。無論是基金業本身還是投資者都迫切需要建立行業組織以及對投資活動進行規範和自律。1940年10月。參與起草1940年<投資公司法>的基金業代表成立了投資公司全國委員會,並在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協助下制定了基金業的行業規劃和共同守則。該委員會即投資公司協會的前身。投資公司全國委員會在1941年10月改名為“全國投資公司協會”,1961年改為現在的名稱——投資公司協會。投資公司協會是一個自律性質的非營利組織,其宗旨是使投資基金交易公正進行,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促進投資基金業的健康發展。

(1)投資公司協會參與有關投資公司的立法,監督州和聯邦有關的立法,作為基金業與證券交 易委員會的聯繫人,在新的有關投資公司的立法出台前及時反映投資基金業的意見,使得新的法案充分考慮投資基金業的特點,保證投資基金業的穩定發展。

(2)收集投資基金業的業務數據;定期製作關於股票交易和基金投資的投資預測報告,確立投 資基金業在全都金融業中的地位;收集有關基金投資者組成情況的資料,以利於分析投資者的需求狀況和投資基金制定行銷計畫。

(3)負責公開信息和輔導材料的製作和發放,及時向協會會員、證券經紀商和傳播媒介報告協 會的重要活動和投資基金業發展的重要事項。

(4)向公眾傳播投資基金知識,介紹投資於投資基金的辦法,宣傳投資基金的好處。

(5)通過組織和宣傳手段,嚴格執行法規,以保持和提高投資基金業務的良好發展。

分類

依據基金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的不同,美國投資公司協會對美圖投資基金進行了詳細劃分:

股票基金

1.積極成長型基金(Aggressive Growth Funds):主要投資於具有資本增值潛力的小盤、成長型公司的股票。

2.新興市場股票基金(Emerging Market Equity Funds):主要投資於世界上新興地區公司的股票。

3.全球股票基金(Global Equity Funds):主要投資於全球範圍內(包括美國)公司的股票。

4.成長和收入型基金(Growth and Income Funds):目標是兼顧長期資本增值與穩定的股利收入。為了達到這一目標,基金一般投資於那些運轉良好,同時具備良好股利收入和未來成長性的公司。

5.成長型基金(Growth Funds):主要投資於具有資本增值潛力的已經運轉良好的公司。這種基金追求資本增值而不是穩定的股利收入。

6.收入型股票基金(Income Equity Funds):主要投資於能每年產生可觀股利收入的股票。資本增值不是其投資目標。

7.國際股票基金(International Equity Funds):將不少於三分之二的資金投資於美國以外國家和地區的股票。

8.地區股票基金(Regional Equity Funds):投資於世界上特定地區公司的股票,例如歐洲、拉美、太平洋地區。

9.部門股票基金(Seclor Equity Funds):通過投資於特定領域或行業的股票達到資本增值的目的,比如金融行業、健康醫療、自然資源、高新技術或公用事業。

債券基金

1.一般型企業債券基金(Corporate Bond-general Funds):通過將不少於三分之二的資金投向企業債券來謀取每年高水平的現金收入。對所持有的企業債券,它沒有嚴格的平均到期日要求。    2.中期企業債券基金(Corporate Bond-intermediate-term Funds):通過將不少於二乏分之二的資金投向企業債券來謀取每年高水平的現金收入。它持有的企業債券平均到期日是5~10年。

3.短期企業債券基金(Corporate Bond-short-term Funds):通過將不少於三分之二的資金投向企業債券來謀取每年較高水平的現金收入。它持有的企業債券平均到期日是1~5年。

4.一般型全球債券基金(Global Bond-general Funds):投資於世界範圍的債券,沒有明確的平均到期日限制。該種基金大約有25%的資金投資在美國本土。

5.短期全球債券基金(Global Bond-short-term Funds):投資於世界範圍的債券,平均到期日為1~5年,該種基金大約有25%的資金投資在美國本上。

6.一般型國債基金(Government Bond-general Funds):將不少於三分之二的資金投向美國國債,沒有對平均到期日的嚴格限制。

7.中期國債基金(Government Bond-intermediate-term Funds):將小少於三分之二的資金投向美國國債。所持有國債的平均到期日是5~10年。

8.短期國債基金(Government Bond-short-term Funds):將不少於三分之二的資金投向美國國債,其所持有國債的平均到期日是1~5年。

9.高利息債券基金(High-yield-Funds):將不少於三分之二的資金投向於信用級別較低的企業債券,以期取得每年較高的現金利息。所投資的企業債券一般是穆迪評級中等於或低於Baa級,標準普爾評級中等於或低於BBB級的債券。

10.抵押債券基金(Mortgage-backed Funds):將不少於三分之二的資金投向混合抵押債券。

11.一般國家市政債券基金(National Municipal Bond—general Funds):將絕大多數資金投向市政債券,所持有市政債券的平均到期日大於5年,該基金一般被豁免聯邦所得稅,但要繳納地方性稅收。

12.短期國家市政債券基金(National Municipal Bond-short-term Funds),將絕大多資金投向國家市政債券,所持有的市政債券的平均到期日是1~5年。該基金一般被豁免聯邦所得稅,但要繳納地方性稅收。

13.全球債券基金(Other World Bond Funds):將不少於三分之二的資金投資於國外政府和企業債券,在這種類型中,有的基金專門投資於新興市場的國家和企業債券。

14.一般型州市政債券基金(State Municipal Bond-general Funds):將絕大部分資金投資於特定州的市政債券,所持有市政債券的平均到期目為5年以上,對於該州的居民來說,投資該種基金既豁免聯邦所得稅,也豁免州所得稅。

15.短期州市政債券基金(State Municipal Bond-Short term Funds):將絕大部分資金投資於特定州的市政債券,所持有市政債券的平均到期日為1~5年,該州的居民來說,投資該種基金既豁免聯邦所得稅,也豁免州所得稅。

16. 戰略收入型基金(Strategic Income Funds):投資於一個固定收入債券的組合,以提供較高的現金年收入。

混合基金

1.資產配置基金(Asset Allocation Funds):通過混合投資股票,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來達到較高的總體回報。與靈活組合基金不同,資產配置基金嚴格要求保持在各種證券,金融工具間的投資比例。

2.平衡型基金(Balanced Funds):通過投資一個特定的股票、債券組合,來兼顧資產保值,一定的現金收入,資本增值_三個目標。

3.靈活組合基金(Flexible Portfolio Funds):通過混合投資股票,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來取得較高的總體回報,資產組合在某一時刻可以完全只是一種證券,而在另一時刻又是其他證券的組合。該種基金隨市場條件的變化而不斷調整其投資組合。

4.混合收入型基金(Income Mixed Funds):通過投資各種年現金收入較高的證券,包括股票、固定收入證券,來達到每年高收入的目標。

貨幣性市

1.國家免稅貨幣市場基金(National Tax…exempt Money Market Funds):通過投資短期市政債券來獲得免聯邦稅收的現金收入。

2.州免稅貨幣市場基金(State Tax--exempt Money Market Funds):主要投資於短期的州市政債券,對該州的居民來說可以豁免聯邦和州的所得稅。

3.應稅貨幣市場政府擔保基金(Taxable Money Market一government Funds):主要投資於短期國債及其他有政府、政府機構、政府部門擔保的短 期金融工具。

4.應稅貨幣市場非政府擔保基金(Taxable Money Market--non--government Funds):投資於多種貨幣市場工具,包括Qa行可轉讓大額存單、商業票據、銀行承兌匯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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