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美國愛國者法案》(USA PATRIOT Act )是2001年10月26日由美國總統喬治·沃克·布希簽署頒布的國會法案(Act of Congress)。正式的名稱為“Uniting and Strengthening America by Providing Appropriate Tools Required to Intercept and Obstruct Terrorism Act of 2001”,中文意義為“使用適當之手段來阻止或避免恐怖主義以團結並強化美國的法律”,取英文原名的首字縮寫成為“USA PATRIOT Act”,而“patriot”也是英語 中“愛國者”之意。
這個法案以防止恐怖主義的目的擴張了美國警察機關的許可權。根據法案的內容,警察機關有權搜尋電話、電子郵件通訊、醫療、財務和其他種類的記錄;減少對於美國本土外國情報單位的限制;擴張美國財政部長的許可權以控制、管理金融方面的流通活動,特別是針對與外國人士或政治體有關的金融活動;並加強警察和移民管理單位對於居留、驅逐被懷疑與恐怖主義有關的外籍人士的權力。這個法案也延伸了恐怖主義的定義,包括國內恐怖主義,擴大了警察機關可管理的活動範圍。
起源
2001年,“9·11”恐怖攻擊讓整個美國為之戰慄。對美國政府來說,最大的震動在於:策劃襲擊的恐怖份子是以合法的身份來到美國、學開飛機、用普通電話和普通網路電子郵件聯絡,最終成功地組織和實施了這次恐怖攻擊的。
美國痛定思痛,決心要加強本土安全、防患於未然。於是,緊隨“9·11”之後,美國國會進行了大規模的立法來支持反恐行動。例如2001年的《美國愛國者法案》(USAPATRIOTAct,這個法案以防止恐怖主義的目的,擴張了美國警察機關的許可權。根據法案的內容,警察機關有權搜尋電話、電子郵件通訊、醫療、財務和其他種類的記錄等)。 法案極具爭議性,它極大地增強聯邦政府蒐集和分析美國民眾私人信息的權力。
爭議
對《美國愛國者法案》,支持者們認為,為了揭露與遏制恐怖主義的陰謀,監視的權力還需要放得更寬。但與此同時,批評者們則認為,過於寬泛的權力會侵犯民眾的個人隱私。
支持
在民權主義者看來,《美國愛國者法案》是對民主自由的直接傷害。媒體廣泛披露了一些案件,在這些案件中,鬥志昂揚的警察對一些個人和組織造成了傷害。在伊拉克和阿富汗的衝突相當程度上使人們擔心恐怖分子還會再度襲擊美國本土。在很多人看來,這種擔心助長了政府對國土安全問題的本能反應。
專家稱,白宮很有可能以《美國愛國者法案》第215節為藉口,來秘密監視公民的私人信息。該法條規定,美國政府可以查看任意實體檔案,只要為抵禦國際恐怖主義和間諜活動所用。
反對
《美國愛國者法案》的鐵桿支持者則認為,應當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護美國公民不受他們所說的穆斯林激進分子的威脅。如果這意味著放棄民自由 ,允許普遍的秘密調查,也應當接受下來。多數美國人處於爭論雙方的中間地帶,他們認為在動盪的世界加強國土安全確有必要,但所採取的措施必須適當,要以美國的立國之本為基礎。
微軟谷歌受約束
2011年8月15日訊息,Google表示,公司已經通過安全港架構(Safe Harbor framework),把位於歐洲資料中心的資料提交給了美國情報部門。Google也是繼微軟之後,第二家坦誠受《美國愛國者法案》影響公司。2011年6月,微軟在倫敦舉行的Office 365發布會時表示,根據愛國者法案要求,在歐洲與其他地區儲存、處理或擁有的任何資料,包括電子郵件、web應用程式與檔案儲存等,都必須接受美國政府的檢查。
根據《美國愛國者法案》規定,如果本地的子公司與美國總部有關聯,並且子公司的信息被認為與國家安全有關,這些信息將不得向公眾透露,必須接受相關機構檢查。
改革
2013年8月9日歐巴馬在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宣布了審核美國的情報收集和監控的技術手段的三項措施,包括對《愛國者法案》中授予政府收集各種信息權力的第215條進行適當改革,提升公眾對外國情報監視法庭的信心,增加監控項目的透明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