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美國聯邦憲法規定之刑事被告權利,早期只適用於聯邦,各州不受限制。一九六○年代以後,聯邦最高法院透過判決,陸續將某些被告憲法權利規定適用於各州,要求各州必須一體適用。為正當化其判決,聯邦最高法院展現磅礡恢宏之憲法人權理論,高瞻遠矚之刑事訴訟政策,辯論說理嚴謹細密。
美國並無統一的刑事訴訟法法典,真正代表美國刑事訴訟法的是聯邦最高法院判決,對於不熟悉英美法系的人士而言,這些判決冗長、零散、無體系,令人生畏卻步,遑論登堂入室以窺其奧。本書有系統介紹美國刑事訴訟法,包括最高法院判決分析、聯邦與州法的歧異、法規詮釋以及學界的批判與論述。